程序文件(1).doc

时间:2022-12-24 23: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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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程序文件(1).doc

文件大小:178KB

文件格式:DOC

更新时间:2022-12-24 23:43:46

文档资料

1.1 目的、范围、职责 对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 适用于我所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修改和归档管理等环节,包括外来文件 如计量检定规程等控制。 各业务部门负责各检定、校准检测项目作业指导书的编制,负责与检定、校准和检测相 关的质量记录。证书报告(含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出具、发放、更改与控制,归口办公 室管理。 办公室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与监督,包括外来文件如规程、规范、法规等的收 集、发放、更新控制管理。 各关键岗位的人员按《质量手册》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 1.2程序 1.2.1文件分类、代号与注释 本所质量体系文件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式四部分。QM表示《质 量手册》的代号,QSP表示《程序文件》的代号,QTD表示《作业指导书》的代号,QRD表示《记 录表式的代号。QM后面数字表示质量手册的章节号,QSP后三为程序文件的顺序号,所有 横杠后四位数为该文件批准实施的年份。 1.2.2文件的编制程序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式由技术负责人组织 编制,质量负责人会同办公室对各专业作业指导书审定批准。文件编制后按质量手册的 规定与要求批准、发布、实施。 1.2.3文件的发放程序 办公室统一管理质量体系文件,按规定审核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发放。文件发放时要注 明分发号和文件受控状态,并记录于《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领用人签收。 1.2.4文件的修改程序 文件修改的申请、编制、审核和批准与文件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相同(QM、QSP文件 由质量负责人负责,QTD、QRD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文件修改后,应将修改的文件,按 规定的发放范围由办公室人员及时发放到位,并收回所有被修改的作废文件,对于非受 控文本不作修改。 1.2.5文件的保存 管理体系的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内审时应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 在受控文件上乱涂划改,不准私自外借或复制,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原版文件 由办公室登记归档,并列出受控文件清单,办公室监控,存入磁盘的文件均应有备份, 备份的文件也应标识归档。 1.2.6文件的作废和销毁 所有的作废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收回,对特殊需有所保留的任何已作 废文件,都应进行醒目的标记,防止误用。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办公室填写《文件销 毁记录》,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授权相关部门销毁。 1.2.7文件的借阅和复制 借阅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质量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借阅手 续。 1.2.8外来文件的控制 外来的法规性文件如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和行业标准等经技术负责人组织确认后可 直接引用。办公室对处来文件应定期检索,及时更换有效版本。 1.2.9文件的评审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现有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各部门结合平时使 用情况进行适时评审,必要时按程序申报并予以修改。 1.3 质量记录 《文件修改审批表》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2.1 目的、范围、职责 按记录控制的要求,达到复现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目的,对记录程序进行控制。 适用于质量和技术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存档、借阅、维护、清理等环节。 质量记录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按质量手册的规定指令部门或人员具体负责。 技术记录由技术人负总责,按质量手册的规定指令部门或人员具体负责。 技术负责人对所有记录监督管理,具有处置权。 2.2 程序 2.2.1 记录的分类 2.2.1.1 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 a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由内审员、质量负责人审核。 b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记录,按职能部门分配表的主辅职能实施。 c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办公室协助。 d投诉处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e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f服务和供销品的采购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j其他记录按职能分配进行。 2.2.1.2技术记录的控制程序 a检定、校准和检测原始记录由业务室人员完成,各技术负责人审核,交由办公室存档, 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b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记录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各业务室配合。 c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由技术负责人负责,专业室人员配合。 d仪器设备运行检查记录由各业务室按各自承担的项目进行。 e证书、报告及副本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收发室存档。 f其他记录按职能分配进行。 2.2记录的收集 2.2.1 本所各业务室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已完成的质量活动,按照规定的记录格式认真记录 并整理收集。 2.2.2 检定、校准和检测原始记录应完整地记录规程、标准、校准方法和检验规则中规定的信 息,包括观察结果、数据处理、结论、可复现性不确定度、人员核验签字等。 2.2.3 经调修后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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