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1972 年斯坦福-比奈的修订版:告别精神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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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19 13:36:07
学术 论文
1972 年斯坦福-比奈修订版:告别心理年龄 1972 年修订斯坦福-比奈:告别心理时代 JOHN SALVIA、JAMES E. YSSELDYKE 和 MICHAEL LEE Peimsylvania Stale 大学对 1972 年修订规范的检查斯坦福-比奈证明,特定 CA 的平均心理年龄不再与该 CA 在数值上对应。 因此,从测试得出的心理年龄不能再被解释为心理年龄。 提供了基于 1972 年规范的测试年龄表。 以前版本的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提供的心理年龄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有用的。 1916 年的斯坦福-比奈是一个真实的年龄量表,正如 Terman 和 Merrill (1973) 所说,“考试按年龄水平的难度顺序排列”,“一个人的智力能力取决于他在考试中的表现。量表,是通过与不同年龄段正常儿童的表现标准进行比较来判断的”(第 5 页)。 早期版本的斯坦福-比奈 u7ei.e 的智力等级表示为心理年龄,因为“比奈对原始量表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如果一个人能做他这个年龄的人的事情,他就被认为是正常的——如果他的测试表现与比他年轻的人的表现相符,则表现迟缓,如果他的表现水平超过他同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