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平台是否应分散解决纠纷的权力?-研究论文

时间:2024-06-09 1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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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演出平台是否应分散解决纠纷的权力?-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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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9 11:51:52

gig economy dispute management quality

在线劳工平台为*职业者提供了在项目基础上为客户工作的机会。 但是,与所有项目一样,由于平台用户尝试游戏系统或对目标的误解,可能会引起纠纷。 传统上,然后必须由平台的争议小组来调解争议,这通常被认为是无益的或有偏见的。 但是,有一些新兴的平台承诺通过新颖的法庭系统解决争端,并通过投票机制将争端解决权转交给各个平台用户。 我们有兴趣研究传统在线平台(即集中式争议系统)和新兴在线平台(即分散式争议系统)所使用的争议解决模型。 我们的结果表明,当*职业者的技能水平足够高且任务与质量不确定性程度较低相关时,分散式纠纷系统的性能将优于集中式纠纷系统。 因此,演出平台仅在能够证明*职业者的技能水平时,才应考虑切换到分散式纠纷系统,并且分散式纠纷系统可以更好地满足标准化任务而不是创造性任务的需要。 此外,分散式纠纷系统可能会吸引决策者,因为它引起了*职业者更高的社会最优质量水平。 此外,我们还发现该平台在切换到分散式纠纷系统时应设置更低的争议费,并可以通过向*职业者和客户收取争议费用,从而在分散式纠纷系统下进一步提高其收入。技能水平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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