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全局变量(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时间:2023-12-26 18:17:31

分类细则:

变量按作用范围划分分为全局变量(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按调用方式划分分为实例属性与类属性

(有关实例属性与类属性的介绍见另一博文https://blog.csdn.net/DragonGirI/article/details/81948332)

局部变量按定义位置划分分为形参,方法局部变量,代码块局部变量

Java:全局变量(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

直接在类中声明的变量叫成员变量(又称全局变量)

初始化:

如果未对成员变量设置初始值,则系统会根据成员变量的类型自动分配初始值:int分配初始值0、boolean分配初始值false,而自定义类型则分配初始值null

Java:全局变量(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作用范围:

成员变量定义后,其作用域是其所在的整个类。且成员变量的定义没有先后顺序,但是最好将成员变量的定义集中在类的顶部。

Java:全局变量(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

方法中的参数、方法中定义的变量和代码块中定义的变量统称为局部变量。

初始化:

(1)局部变量在使用以前必须显式初始化或赋值,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

Java:全局变量(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2)声明局部变量时,数据类型前除final外不允许有其他关键字,即其定义格式为: [final]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初始值;

Java:全局变量(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作用范围: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范围从定义的位置开始到其所在语句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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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注意:

(1)如果局部变量的名字与全局变量的名字相同,则在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内全局变量被隐藏,即这个全局变量在同名局部变量所在方法内暂时失效。

(2)所以如果在局部变量的作用域范围内访问该成员变量,则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来引用成员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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