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冒泡与事件捕获

时间:2022-01-08 05:51:48

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分别由微软和网景公司提出,这两个概念都是为了解决页面中事件流(事件发生顺序)的问题。

<div id="outer">
<p id="inner">Click me!</p>
</div>

上面的代码当中一个div元素当中有一个p子元素,如果两个元素都有一个click的处理函数,那么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哪一个函数会首先被触发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微软和网景提出了两种几乎完全相反的概念。

事件冒泡

微软提出了名为事件冒泡(event bubbling)的事件流。事件冒泡可以形象地比喻为把一颗石头投入水中,泡泡会一直从水底冒出水面。也就是说,事件会从最内层的元素开始发生,一直向上传播,直到document对象。

因此上面的例子在事件冒泡的概念下发生click事件的顺序应该是p -> div -> body -> html -> document

事件捕获

网景提出另一种事件流名为事件捕获(event capturing)。与事件冒泡相反,事件会从最外层开始发生,直到最具体的元素。

上面的例子在事件捕获的概念下发生click事件的顺序应该是document -> html -> body -> div -> p

addEventListener的第三个参数

“DOM2级事件”中规定的事件流同时支持了事件捕获阶段和事件冒泡阶段,而作为开发者,我们可以选择事件处理函数在哪一个阶段被调用。

addEventListener方法用来为一个特定的元素绑定一个事件处理函数,是JavaScript中的常用方法。addEventListener有三个参数:

element.addEventListener(event, function, useCapture)

第一个参数是需要绑定的事件,第二个参数是触发事件后要执行的函数。而第三个参数默认值是false,表示在事件冒泡的阶段调用事件处理函数,如果参数为true,则表示在事件捕获阶段调用处理函数。

事件代理

<ul id="color-list">
<li>red</li>
<li>yellow</li>
<li>blue</li>
<li>green</li>
<li>black</li>
<li>white</li>
</ul>

如果点击页面中的li元素,然后输出li当中的颜色,我们通常会这样写:

(function(){
var color_list =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lor-list');
var colors = color_list.getElementsByTagName('li');
for(var i=0;i<colors.length;i++){ colors[i].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Color,false);
};
function showColor(e){
var x = e.target;
alert("The color is " + x.innerHTML);
};
})();

利用事件流的特性,我们只绑定一个事件处理函数也可以完成:

(function(){
var color_list =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lor-list');
color_list.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Color,false);
function showColor(e){
var x = e.target;
if(x.nodeName.toLowerCase() === 'li'){
alert('The color is ' + x.innerHTML);
}
}
})();
使用事件代理的好处不仅在于将多个事件处理函数减为一个,而且对于不同的元素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假如上述列表元素当中添加了其他的元素(如:a、span等),我们不必再一次循环给每一个元素绑定事件,直接修改事件代理的事件处理函数即可。

冒泡还是捕获?

对于事件代理来说,在事件捕获或者事件冒泡阶段处理并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但是由于事件冒泡的事件流模型被所有主流的浏览器兼容,从兼容性角度来说还是建议大家使用事件冒泡模型。

IE浏览器兼容

IE浏览器对addEventListener兼容性并不算太好,只有IE9以上可以使用。

事件冒泡与事件捕获

object.attachEvent(event, function)

两个参数与addEventListener相似,分别是事件和处理函数,默认是事件冒泡阶段调用处理函数,要注意的是,写事件名时候要加上"on"前缀("onload"、"onclick"等)。

感谢您的阅读,有不足之处请为我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