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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贷款支用管理-gps软件接收机教程
文件大小:1.3MB
文件格式:PDF
更新时间:2021-06-19 18:06:16
产品手册
13.3 贷款支用管理
13.3.1 贷款支用管理的基本规定
一、个人贷款支用管理依据用途、分类支用;区别条件,分项支付。
贷款资金划付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并由放
款审核岗在贷款支用时进行审核。
其中: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
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
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
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
对象支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
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
币。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其中:
对于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申请
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的,也可采取借款人自
主支付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本行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