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借款人减少或变更的条件-gps软件接收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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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09 11:53:08
产品手册
四、贷款展期的审查审批注意事项 (一)贷款(授信)到期日不超过抵(质)押物的剩余使用年限; (二)贷款展期后,原信用期限加上展期期限达到新的期限利率档 次的,自信用期限变更日起,贷款利息按照变更后的期限利率计收,调 整前已计收利息不再调整; (三)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应能受理贷款展期的变 更业务; (四)其他相应品种管理办法要求注意的事项。 16.4.2 借款人减少或变更 一、借款人减少或变更的定义 借款人减少或变更,是指在借款(授信)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借款 人死亡、离异或其他情况,在保持原有贷款(授信)金额和期限不变的 情况下,需要减少或变更借款人的业务。 二、借款人减少或变更的条件 (一)原借款人必须还清已到期尚未归还的期供本金、利息和罚息; (二)能够提高借款人归还贷款的能力或不增加本行贷款风险; (三)本行只接受因房屋赠与、继承或其他经法院判决等原因,需 要对借款人减少或变更的,且抵(质)押物所有权转移必须符合有关法 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