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程序文件.doc

时间:2022-12-24 2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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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检验科程序文件.doc
文件大小:452KB
文件格式:DOC
更新时间:2022-12-24 23:37:03
文档资料 目 录 "序号 "主 题 内 容 "页 号 " "1 "保护机密信息程序 "07 " "2 "确保公正性程序 "09 " "3 "监督管理程序 "11 " "4 "文件控制程序 "13 " "5 "合同评审程序 "18 " "6 "新检验项目管理程序 "20 " "7 "委托实验管理程序 "22 " "8 "仪器设备采购控制程序 "25 " "9 "检验试剂耗材控制程序 "28 " "10 "医疗咨询服务管理程序 "30 " "11 "投诉处理程序 "32 " "12 "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34 " "13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6 " "14 "预防措施与改进控制程序 "38 " "15 "记录管理程序 "41 " "16 "内审管理程序 "44 " "17 "管理评审程序 "46 " "18 "检验工作管理程序 "49 " "19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程序 "51 " "20 "设施和环境管理程序 "54 " "21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57 " "22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61 " "23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63 " "24 "检验方法确认程序 "65 " "25 "数据控制程序 "68 " "26 "允许偏离控制程序 "70 " "27 "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程序 "72 " "28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76 " "29 "样品管理程序 "82 " "30 "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84 " "31 "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控制程序 "86 " "32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程序 "89 " "33 "作业指导书控制程序 "92 " "34 "实验室间及实验室内部比对程序 "95 " "35 "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99 " "36 "内部质量控制程序 "102 " "37 "室间质量评价管理程序 "110 " "38 "标识控制程序 "112 " "39 "检测申请单格式确定程序 "114 " "40 "仪器标识控制程序 "115 " "41 "生物参考区间评审程序 "117 " "42 "满意度监测程序 "120 " "43 "自建检测系统校准程序 "122 " " " " " " " " " " " " " 保护机密信息程序 1 目的 保护机密信息不被侵犯和泄漏,维护本科室诚信、独立、公正的形象。 2 范围 2.1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 2.2检验结果; 2.3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的验证结果、实验室间对比结果及室间质评结果; 2.4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 2.5 法定保密的信息。 3 职责 3.1科主任 (1)落实保护机密信息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 (2)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2 质量负责人 (1)对各项保密措施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检验科主任报告。 3.3 各专业组组长 (1)批准本组相关人员借阅本专业保密资料,并报科主任最终批准。 (2)协助质量负责人,对本室人员执行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4 档案管理员 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3.5 其它有关人员 (1)对本人从事和接触到的保密内容保密; (2)对违反保密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4 工作程序 4.1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 对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由承担检验任务的人员负责接收、保管、保密。 4.2检验结果 4.2.1检验结果以报告形式发出,通常是向临床医生、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报告结果 。只有经患者同意或按照法定的条款才可向其它方面报告。 4.2.2如要用于诸如流行病学、人口统计学或其它统计分析学,必须是与所有患者识 别资料分离后的检验结果。 4.2.3原始数据由产生该数据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其他人员不 得随意翻阅。 4.2.4贮存分析结果和检验报告的计算机,科主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检验科工作人 员必须通过密码进入操作系统,才能发检验报告单、查阅和修改检验报告;检验报 告单一旦审核,只能由检验者和审核者共同负责修改,再由审核者审核才能对结果进 行修改。临床医生可通过局域网对检验报告单的内容进行查阅。 4.3 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 参加能力验证、室间比对、室间质评的检验结果需要保密,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 4.4 标本的保密 特殊标本按按照法定的条款交有关部门保存。 4.5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的保密。 未经科主任同意,所有人员不得将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外泄。 4.6 法定保密的信息所有人员必须遵循。 4.7 监督和违章处罚 4.7.1全检验科必须自觉执行本程序的规定和要求。 4.7.2由综合组负责人每季度对保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7.3对违反本程序规定的由质量责人提出纠正的要求,报科主任批准实施;严重的 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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