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PPAP程序文件(2).doc
文件大小:95KB
文件格式:DOC
更新时间:2022-12-24 22:30:22
文档资料
"QP "质量体系标准类文件 "编号 "GW-QP-31 " " " "版次 "A " " "生产件批准程序 "页数 "1/4 " 生产件批准程序 1 目的 确定供方是否已经正确理解了顾客工程设计记录和规范的所有要求,并且在执行所要 求的生产节拍条件下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具有持续满足这些要求的潜在能力。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用于汽车制造顾客的所有生产和/或服务所需的生产性部件的批准,适用 于散装材料、生产材料、生产件或维修件的内部和外部供方现场。对于散装材料,不要 求PPAP,但有必要时可要求供方提供。生产件或维修件的供方必须符合PPAP,除非经公 司相关批准部门特许。 3 引用文件 无 4 术语和定义 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 OTS样件:工装标准件; SQA:配套商质量保证工程师; PE工程师:产品工程师,研发部技术部负责产品设计更改工程师简称; DFMEA:设计潜在失效模式和后果分析; PFMEA:过程潜在失效模式和后果分析; MSA:测量系统分析; PCPA:过程控制计划审核; 5 职责 SQA:负责公司配套汽车零部件生产件的PPAP工作。 PE工程师:负责对PPAP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具体负责DFMEA、零部件检验计划/报 告、试验大纲/结果、材料代用申请单、配套商材料等文件的审批。 6 流程 6.1提交范围,配套商有以下情况时必须提交PPAP: 6.1.1新开发的零部件产品及设计变更产品。 6.1.2供零部件和以前批准的零部件和产品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加工方法和材料。 6.1.3配套商所供零部件采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包括模具、检具等 6.1.4配套商所供零部件生产工装、设备转移到另一工厂或新增厂址进行生产。 6.1.5配套商所供零部件生产工装/设备停止批量生产达到目的12个月以后重新启用时。 6.1.6涉及由配套商制造和/或二级配套商制造产品部件的主要生产过程更改。 "QP "质量体系标准类文件 "编号 "GW-QP-31 " " " "版次 "A " " "生产件批准程序 "页数 "1/4 " 6.1.7二级配套商更改时。 6.2PPAP提交条件 6.2.1 OTS标准件经PE确认并获得OTS批准 6.2.2对零部件的工程更改获得PE同意。 6.2.3对外观有要求的零部件,获得外观批准。 6.2.4获得产品试验条件的确认 6.2.5获得PPAP授权书 6.2.6符合以下PPAP零部件的生产过程要求 6.2.6.1PPAP的生产应严格按照过程控制计划进行,并作好相关记录。 6.2.6.2该零部件生产过程必须是连续8小时的生产或生产数量至少为300件连续生产件 6.2.6.3除非有陆地方舟供应商质量部的特殊授权。 6.2.6.4应使用正式生产的模具、工装、量具、过程、材料和操作工进行搔到生产。 6.3提交等级:供方必须按陆地方舟零部件主管SQA要求的等级,提交该等级规定的项目 和/或记录,如SQA未作要求,散装材料按等级1提交,其他按等级3要求进行提交。 等级1---- 只向顾客提交批准保证书(对指定的外观项目,还应提交一份外观件批准报告)。 等级2----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生产件样本及有限的支持数据。 等级3----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生产件样本及完整的支持数据。 等级4----提交保证书和顾客规定的其它要求。 等级5----在供方制造厂备有保证书、产品样品和完整的支持数据以供评审。 如果公司SQA未对供方提交等级作明确确定,则供应商默认以等级3提交相关资料。 每一等级提交的详细要求如下: 等级1 等级2 等级3 等级4 等级5 1.可销售产品的设计记录 R S S * R — 对于专利部件/详细资料 R R R * R — 对于所有其它部件/详细资料 R S S * R 2.工程更改文件,如果有 R S S * R 3.顾客工程批准,如果要求 R R S * R 4.设计FMEA(见I.2.2.4) R R S * R 5.过程流程图 R R S * R 6.过程FMEA R R S * R 7.尺寸结果 R S S * R "QP "质量体系标准类文件 "编号 "GW-QP-31 " " " "版次 "A " " "生产件批准程序 "页数 "3/4 " 8.材料、性能试验结果 R S S * R 9.初始过程研究 R R S * R 10.测量系统分析研究 R R S * R 11.具有资格的实验室文件 R S S * R 12.控制计划 R R S * R 13.零件提交保证书(PSW) S S S S R 14.外观批准报告(AAR),如果适用 S S S * R 15.散装材料要求检查清单 (仅适用于散装材料的PPAP) R R R * R 16.生产件样品 R S S * R 17.标准样品(见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