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机房动力系统组成及要求-三种网线的rj-45接头制作法图解
文件大小:496KB
文件格式:PDF
更新时间:2024-07-08 14:12:13
0131 0131-2015
5.2 机房动力系统组成及要求 5.2.1 一般要求 动力系统是由主用电源系统(市电输入系统、接地系统、UPS供电系统、机架配电系统等)和备用 电源系统(备用交流能源系统、备用过渡能源系统)组成。 动力系统的布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供配电方式可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 ——交流市电之间或市电与发电机组之间的自动切换设备,应采用 ATS 开关或其他具备自动切换 功能的设备;A、B级动力系统的核心 ATS应采用带旁路隔离开关型 ATS; ——动力系统各级开关容量应相互匹配,各级开关容量、电缆线径与所带负载应相互匹配; ——动力系统电缆选择时应考虑电缆的阻燃、耐火性能、载流能力等; ——各级动力系统应建立标识,标识范围包括电缆、配电柜和开关;标识内容应清晰、明确,包括 编号、用途、上联设备以及下联设备、规格、供电电压、额定功率及载流量等信息; ——当电子信息设备采用直流供电时,供电电压应符合电子信息设备的要求; ——A级机房的变配电所应物理隔离,容错配置的变配电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物理隔间内。 动力系统配置及要求应参照附录A执行。 5.2.2 主用电源系统 5.2.2.1 市电输入系统 市电输入系统应保证连续性和供电质量。 A级动力系统市电输入应按照双路供电进行设计,并从不同变电站引入双路电源或优先考虑自备发 电机,任意一路电源应能够满足全部机房负载的供电需求,并有25%的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