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数字时代的青年,创造力和版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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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8 18:48:12
Creativity Curriculum Copyright Law Digital
新的数字网络技术使用户能够以对文化和行业都具有革命性的方式参与内容的消费,分发和创作。 结果,“数字原住民”(即在数字世界中成长的年轻人,可以使用先进的技术和技能来使用它们)现在正定期面对版权法。 本文介绍了针对12至22岁的学生进行的定性研究,旨在探讨青年对数字创造力和版权法的理解,态度和话语。 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年轻人在数字领域中绝大多数是不了解权利的,而在较小程度上是版权法中规定的限制。 他们经常从事非法行为,例如非法的对等音乐下载,但是他们仍然对创作者的权利和生计表现出兴趣。 基于我们对与版权法有关的技术,法律和社会规范之间脱节的发现,我们提出了一种教育干预措施的发展的初始阶段,该措施使学生成为创作者:“创新权利”版权课程。 对青年人进行版权法教育对于增强青年人作为社会行为者的能力至关重要,无论是他们通过创造性实践为文化知识做出贡献的能力,还是参与管理社会法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