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头像?:版权,创造力和虚拟世界-研究论文

时间:2024-06-08 19: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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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谁拥有头像?:版权,创造力和虚拟世界-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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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8 19:33:31

论文研究

当今的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MMORPG)为用户提供了创建或自定义具有独特视觉外观的化身的能力。 本文认为,利用该功能的用户正在做出重大的创造性选择,因此应将其视为自己头像的“作者”和版权拥有者。 《版权法》设想了几种类型的合作作者,包括共同作者,出租作品和集体作品。 这些模型都不能很好地适合用户创建的化身,因为化身满足每个模型的部分(但不是全部)元素。 在这里,版权法所依据的两种理论有所不同:激励理论表明,游戏提供商最有资格为其他用途许可游戏(包括化身)的使用,而自然权利理论表明,玩家应因其对游戏的原始贡献而获得补偿。创建自己的头像。 本文建议应将每个虚拟形象视为游戏提供者和用户之间的共同作品,并且还应将每个虚拟形象视为对集体作品(整个游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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