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法-研究论文

时间:2024-06-09 0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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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谷歌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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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9 01:12:58

Google search engines trademark unfair

对于大多数美国人而言,Google已成为在线信息的首选索引。 Google通过动态生成的结果页面将近乎无限的搜索字词作为关键词,从而引导我们的想法和在线学习。 它告诉我们单词的含义,事物的外观,在哪里购买事物以及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人和事物。 Google对结果的控制构成了设定人类知识进程的强大能力。 就像本文将要解释的那样,运气是根据Google的结果页来决定输赢的,包括Google本身的命运。 由于Google的结果对于当今的电子商务活动如此重要,因此它们已经成为大量诉讼的主题。 如今,关于Google结果的法庭纠纷主要基于(但不仅限于)基于商标法要求的主张。 本文将论证,构成这些案件的最有力的商标学说,最初的利益混淆和商标使用不符合已赋予的任务,但商标法必须继续与Google的结果保持一致。 最初的兴趣混淆在搜索结果中的当前应用代表了商标法在防止消费者混淆方面的传统基础之上的过度扩展。 法院应该拒绝最初的利益混淆原则,因为它倾向于授予商标所有者对搜索结果的权利,而这些结果很容易违背更大的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商标使用学说的最新创新不适当地解除了商标法在监督Google搜索结果形状方面的任何作用。 没有任何国家参与Google的搜索结果,这将有效地将我们的主要在线索引的结构移交给Google的法律。 Google可能享有巨大的公众善意,但对Google最好的并不总是对社会最有利的。 本文的第一部分描述了Google的历史及其商业模式。 Google并不是当今唯一的搜索引擎,但就美国市场份额而言,它是领先的搜索引擎。 此外,Google在搜索引擎诉讼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 在许多方面,它都是一个独特的搜索引擎。 在发展过程中,Google与许多竞争对手所走的道路截然不同。 如今,其竞争对手在很大程度上模仿其模型,但却无法超越其在搜索中的核心地位。 了解Google如何脱颖而出对于了解其动机以及未来的行动方式至关重要。 本文的第二部分阐述了与搜索结果有关的当代法律。 首先简短地讨论一下最近(失败的)尝试通过商标以外的法律来规范Google的结果的尝试。 然后介绍了商标法的最新理论。 最后总结了商标法如何应用于搜索引擎,从早期的元标记案件开始,到谷歌目前的尝试使自己免受扩大的商标使用原则下的赔偿责任的总结。 第三部分批评了商标法在搜索引擎中的当前应用。 它认为,最初的利益混淆和商标使用的司法创新与商标法的传统目的以及电子商务市场的新现实是不一致的。 结论是,一些法院已经支持的对混淆标准可能性的简单关注已经过时了。 最后,我们解释了为什么尽管今天的商标法可能会允许Google采取现行做法,但法院仍应拒绝Google提出的商标使用原则所允许的全权委托*的竞标。 作为保护索引社会价值的相对较新的角色,商标法必须保留遏制Google潜在滥用商业权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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