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协调起诉历史禁止反言和等同原则-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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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9 10:44:47
论文研究
联邦区上诉法院对 Festo Corporation 诉 Shoketsu Kinzoku Kogyo Kabushiki Co., Ltd.(“Festo”)的裁决提出了专利法关于起诉历史禁止反言和等效原则的原则。 目前正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此案涉及与专利侵权诉讼中应授予专利的发明范围有关的问题。 这一决定有可能使专利法和实践在专利权人和被指控的侵权人之间取得的平衡发生巨大且不合理的变化,在专利解释方面有利于侵权人。 也就是说,Festo 的决定通过扩大起诉历史禁止反言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性,大大减少了专利权人根据等同原则获得侵权司法裁决的基础。 在 Festo 案中,联邦巡回法院背离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先例及其自身长期以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即使用“灵活限制”方法来确定专利权人是否根据起诉历史禁止反言原则被禁止根据该原则主张侵权的等价物。 Festo 法院采用了更为严格的“完全禁止”方法来确定起诉历史禁止反悔是否禁止专利权人主张等同侵权。 这种“完全禁止”方法极大地限制了专利权人根据等同原则获得侵权裁决的能力。 本文提出,当联邦巡回法院放弃“灵活的障碍”方法而支持“完整的障碍”方法时,它放弃自己的先例和最高法院的先例是没有道理的。 我建议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法院的先例强制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费斯托法院所称的“完全限制”方法只是将“灵活限制”方法应用于特定事实模式。 最高法院应撤销 Festo 的决定,并应恢复起诉历史禁止反言的“灵活限制”方法。 我的结论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做出起诉历史禁止反悔决定时,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理由放弃“灵活限制”方法而支持不存在的“完全限制”方法。 在起诉历史禁止反言和等同原则之间存在多年的平衡很好地服务于美国专利制度,不应改变。 联邦巡回法院没有提供改变这种平衡的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