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专利保护宣言 - TRIPS 下的监管主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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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9 08:39:02
论文研究
作为创新市场的框架监管,专利制度需要根据它应该服务的创新过程和它必须在其中运作的竞争环境进行调整。 为了确保专利制度作为创新政策工具的有效运作,专利权应该根据其社会经济利益和成本来定义、证明和不断重新考虑。主权国家应该保留采用专利制度的*裁量权最适合他们的技术能力以及他们的社会、文化和经济需要和优先事项,条件是行使这种酌处权必须保持在国际法的范围内。 考虑到解释国际法的习惯原则,本宣言力求阐明这些界限。 目的是澄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在专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方面留给国家立法者和司法机关的政策空间。系统最初发展成目前的形式,民族国家能够在高度主权自治的条件下参与监管设计过程。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种自主权逐渐受到侵蚀。 今天,国家面临着由多边、区域和双边协议组成的法律和制度体系,这些体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对其监管*设置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因此,国家在需要之间保持适当平衡的能力为保护全球市场上的知识产品、监管国家或区域创新市场的*以及追求不同公共利益目标的政策空间,可能会受到过度限制。 该宣言旨在澄清各国根据国际法,尤其是 TRIPS 协议仍保留的一些监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