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服务协议/合同的签署-workbench二次开发代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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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9 23:58:56
银行 信息系统 托管 维护 规范
6.4 服务方案的评审和报备 服务方案的评审和报备要求如下: a) 委托机构应对受托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协议/合同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和审核。 b) 受托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协议/合同应经委托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展托管服务。 c) 委托机构应对所有经审核的服务方案和相关审核记录进行备案,以下情况应向监管机构报备: ——数据中心整体服务托管; ——涉及客户资料、交易数据等敏感信息的服务托管; ——涉及集中存贮客户数据的业务交易系统的服务托管; ——其他监管机构认为重要的信息科技服务托管。 7 托管服务的建立 7.1 服务协议/合同的签署 委托机构应在开展托管服务前与受托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合同。服务协议/合同的签署应满足以下要 求: a) 服务协议/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条款要求: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价格、费用计算、服务期限、服务计划、 服务方式、责任分配、交付物要求以及后续合作中的相关限定条件; ——交付要求:受托机构向委托机构提交详细的服务交付计划,包括服务交付时间、交付方 式; ——合规与内控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合规要求、监管政 策的通报贯彻机制、服务提供商的内控措施; ——服务连续性要求:受托机构的业务连续性管理目标应满足委托机构业务连续性目标要求; ——服务审核要求:委托机构对托管服务有监控和检查的权利,受托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对委 托机构的内、外部审计和监管机构开展延伸检查等方面有配合的责任; ——服务变更和终止要求:受托机构在过渡期间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及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过渡 安排,包括信息、资料、软件、设备、设施等交接处置期间的相关服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