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硕士论文答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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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28 03:25:51
硕士论文 答辩
太原科技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要求,答辩日程安排 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与要求 2013-09-10 11:57 工作环节 完成时间 责任人及单位 需要准备材料 答辩资格、论文格式审查 3月20号之前 各学院(部、所)及导师 研究生学院 硕士研究生: 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实践活动考核表、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意见表 发表论文原件或相关证明、成绩单 学位论文初稿电子版 研究生教学秘书: 预答辩申请表、意见表上交研究生学院审核 论文预答辩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预答辩完成一周后 各学院(部、所) 硕士研究生:按要求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 研究生教学秘书:不端行为检测的汇总表电子、纸质版 据格式要求提交合格学生名单以抽取盲评同学 论文送审 匿名评审论文4月10日以前提交,评审时间约一个月 各学院(部、所)、研究生学院 硕士研究生:盲评同学向学院秘书统一提交规范格式的论文2本,非盲评同学由本学院统一安排 研究生教学秘书:据格式要求提交盲评学生相关信息及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 6月10日前结束 研究生学院 各学院(部、所)、各学科 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审批表 硕士研究生填写:答辩材料、学位申请表 研究生教学秘书: 将答辩申请表、审批表教研究生学院,领取答辩表决票 学位信息采集、提交答辩材料 6月15日前结束 各学院(部、所) 研究生学院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生录入学位信息并打印核对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上交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表、答辩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接收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教学秘书:学位申请表、答辩材料、按要求提交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学位信息核对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 6月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学院: 提交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及 况说明 学位授予仪式 校学位会后一周内 研究生学院 档案材料提交 校学位会后一周内收齐 各学院(部、所)、研究生学院 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教学秘书: 按照要求提交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及档案审核表 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领取 7月初 研究生学院 硕士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学生证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信息传达至本单位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员: 一、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前硕士研究生需要从研究生学院培养办网站下载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实践活动考核表、成绩单(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意见表等表格并填写完整。 1.硕士研究生向学院(部、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个环节和要求,成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成绩单、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实践活动考核表 2)完成《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工作量的规定(试行)》中所要求的科研工作。 ——科研工作量清单及证明材料 3)按《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撰写学位论文。——论文初稿 2.硕士研究生向导师提交论文 导师审核,确认是否完成研究课题、是否达到学位论文的要求、是否完成相关科研工作量要求、是否符合论文格式要求。 特别注意:论文题目不能重复(同年、历年的论文题目不能重复) 二、各学科组织预答辩 1.预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预答辩申请书、意见书;各学院(部、所)审核后由各学科组织3~5位副教授及以上的老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预答辩。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后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修改,并上交导师审核。 2.通过预答辩后,硕士研究生保存好预答辩申请书、意见书,以备后续提交档案材料。 三、论文检测 1.硕士研究生向学院(部、所)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科研秘书进行论文不端行为检测。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低于30%。 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硕士+姓名+论文题目 2.检测完成后,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要求将检测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电子版交于研究生学院备案。 3.检测完成后,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合格学生信息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特别注意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如论文题目)。研究生学院组织并确定盲评名单。 抽取规则 依次按照一级学科代码、导师姓氏、研究生学号的方法将总名单排序,之后按一定比例抽取。 四、论文评审、学位信息采集 学位论文送审应在预答辩通过、论文修改完成、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论文格式审查无误后进行。 1.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格式要求提交论文参加盲评学生信息,特别注意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2.被列为盲审对象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名单公布后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两本符合匿名评审论文格式规定的论文及评审费。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将论文及名单送交研究生学院。 3.参加盲评的论文评审统一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统一负责,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本人。评阅书右上角盖研究生学院公章。 4.其余的研究生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评审,评阅书右上角盖各学院(部、所)公章。 5.盲评论文格式要求。(盲审的论文按照匿名格式选择“白色封皮”装订,其余论文按照一般格式“蓝色封皮”装订)。 (1)删除学位论文中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及其相关信息; (2)删除论文中致谢; (3)对于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需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但要标出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 如:高校学报编辑工作现代化特征[C].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科技编辑学论文集(2).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8: 10-22.(第一作者)。 6.其它事项参见《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五、论文答辩 1.评审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撰写、调整学位论文,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审批表及答辩材料。 2.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持填写好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个人成绩单及科研工作量清单)、答辩审批表到研究生院审查,领取答辩表决票。 3.按照《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召开答辩会。 4.答辩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表。 5.特别注意答辩意见应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 6.论文评审期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网上进行学位信息的采集。具体操作参见当年《关于博士、硕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此信息将用于国家学位系统,需要特别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如:学生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学科类别、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填写好的答辩材料、学位申请表上交研究生学院审查。 同时按照格式要求提交本学院(部、所)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名单的电子版、纸质版。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七、档案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应督促、监督硕士研究生按照《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硕士毕业生提交档案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准备、填写。毕业离校后7,如果档案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例如学生返校整理补漏,否则档案将会滞留学校档案馆。(照片、签字、填写不完整等等) 八、学位授予仪式 学位授予仪式将在每年6月份进行,所有参加会议的同学一定要听从安排,注重礼仪。同时要善待所借学位服,归还时叠放整齐,并确认数量及配件是否齐全。 九、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硕士研究生按照要求办理离校手续,随后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其它具体事宜,可参见《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