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到面向对象可以帮我们梳理页面的逻辑的文章(http://www.cnblogs.com/hetaojs/p/6024013.html),很多朋友看了说我这种写法是初级的面向对象小儿科,确实是初级,但在javascript用到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好像也不那么合适,javascript不适合封装太多的子类父类,以来不好管理,因为不像后台那样一个接口一个实现接口都分别用class文件分开,js也用这种方法话话前台会增加很多js请求,web优化中有一条就是尽量减少页面的请求次数.我觉得在实际项目分一个父类,其他页面的类都继承这个父类最合适的.
以前在一个公司一个前辈写的js各种封装,导致后期修改一个方法跳来跳去,我和同事一致认为这种写法纯属装逼,第一本来前台的js文件不能和后台那样结构分割的很清晰,导致后期维护很麻烦,js用到面向对象其中一个很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后期维护.java后台分那么多层目的也是为了方便维护.个人觉得js不宜封装的太多层,第二,虽然现在电脑配置发展迅速,但分配给浏览器的资源还是有限,封装太多层浪费资源这是肯定的,程序员一个偏执不是要在现有的框架基础上尽量减少资源的消耗么?所有才有jQuery的一些性能比较规范,比如尽量用id选择器,类选择器前面加标签名,循环操作dom尽量最后一次性操作,以及尽量用replaceWith来操作dom都是在现有的环境中尽量减少前端的性能消耗.
还有通常那种写法都是在封装工具的时候才会用到,而我建议是在页面开发系统开发的时候每个页面都用这种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