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面向对象思想里的一个重要概念和特点。但是用LotusScript开发时,即使采用面向对象的技术,也很少使用类的继承。主要是因为,LotusScript要解决的问题范围比较狭窄,也不算复杂,所以通常一个或几个自定义类就能完全,不需要构建复杂的类的体系。不过当LotusScript的开发大部分都转为类的开发时,也有一些情况,会需要应用继承。
这些情况,大部分和其他面向对象的语言之所以应用继承一样,都是为了重用代码。先创建一个具有基本功能的父类,再扩展出拥有不同特定功能的子类。但还有一些情况是比较特殊的。笔者会分几篇文章介绍。
LotusScript自定义类继承的语法都已经列在帮助文档的《Derived Classes》和《Property and method overriding》两篇文章里,值得注意主要有:
- New和Delete方法的调用顺序。
- 如何扩展父类的New方法。
- 如何调用父类的方法。
读者如果应用过其他语言的继承技术,应该很容易掌握。接下来的几个样例都比较长,也各自独立,故分成几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