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知识(三)

时间:2022-02-24 10:47:30
5、速度与安全的问题

五、最后要谈谈速度与安全的问题。
  霸气当然离不开速度,可是正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一再告诫我们“十次事故九次快”,这当然是有科学依据的,教科书也常常例举一些数据,什么多大速度下刹车距离需要多长、什么速度下驾驶员反应所需要的时间变得迟钝等等。但是速度与安全的关系有绝对的一面也有相对的一面,比如严重超速的情况下安全性肯定大大下降,当速度达到一定限值后(比如180公里/小时以上)已经没有安全可言,此时任何的障碍、疏忽、故障都极有可能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但是我们冷静下来仔细一想,难道速度越慢就越安全吗?我个人认为这种认识是一种谬误,恰恰相反,当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其速度低于同向行驶的其他汽车的平均时速时,危险性反而加大,速度越慢危险性越大。不信你可以去问问那些小心翼翼在马路上龟行的驾驶员,他们感觉到逍遥自在吗?其实他们比那些正常行驶的司机要操心得多、也劳累得多,他们要时刻提防那些从后面蜂拥而至的车流,忍受喇叭和灯光的警告,尤其是大型货柜车、公交车从旁边轰隆隆地超越时会给驾驶员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由于你的速度慢,行人或非机动车也会欺负你,搞得你时刻处于高度戒备之中,连变换一条车道也要经过长时间的试探和努力,一拨车流超越后,下一拨车流又涌过来,你到达目的地前永远找不到解脱和喘息的机会,而当危险真正降临时,往往是这些龟速行驶的车辆倒霉,或者被人追尾或者撞向行人,因为习惯于低速行驶的人根本不具备应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变的能力。

  我们在分析速度与安全的关系问题时还应当建立在动态的基础之上,而不是教科书上静态的试验:速度达到某个数值时理论上刹车距离需要50米而此时前方40米处出现横穿的行人,其实验结果当然是不幸发生车祸。但实际的情况却不是这样,因为各交通参与因素时刻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当中,同样以前方40米出现行人为例,行人可能采取的避险措施无非三种:继续快速通过、原地停止等待、退回出发地点,这样任何一种情形之下你都可以安全回避,怕就怕你和行人作出完全相同的决定,此时你只能期望旁边车道还有供你回旋的空间,最可怕的情形是行人或你反复修改自己最初的决定,进退迟疑之间碰撞很可能就发生了。另外,如今新技术的应用已经大大改善安全系数,新型刹车装置投入使用、轮胎抓地力的改善和ABS的广泛应用已经使刹车距离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为紧急情况下的避让提供了可能。每一台车的制动性能都是独特的,你必须了解爱车在这方的表现,特别是天气情况、路面状况、刹车片的新旧程度、车上载重这些关键性因素的影响,这样你才可以胸有成竹地奔驰在繁忙的车流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行驶速度。记住,走在最前永远是最安全的选择,你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车速、一览无余地了解前方路况、及时作出状况判断、当危险突然降临时有空阔的路面供你遂行机动规避。

  速度感因人而异,我最喜欢的驾驶速度是80―90公里/小时(城区),在这种速度下能让我的神经持续处于高度亢奋,注意力及反应力处于最佳状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全力以赴应对当前的驾驶工作,而刹车距离也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如果说到安全此时于我而言最安全,开车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而一定的速度是抓住你注意力的最好方法。当时速低于50公里或陷入缓慢的车流,我的注意力会迅速下降,没法控制地开始走神,常常被左右的超车或前方突然出现的情况惊出一身冷汗,因此这种速度简直成为我安全行驶的噩梦。但是对于高速公路行驶我有完全不同的速度要求,只要条件允许绝不会低于120也绝不会高于140,即便是在前后数公里均没有其他车辆如同天马行空的状况下我也绝不允许自己超过140,因为我知道发生点什么的话小命可能就玩完了,玩完了倒也不可怕,就怕半死不活地瘫痪了残疾了,最终还得自己想办法了断自己。在高速公里上长距离行车讲究的是匀速而不时瞬间的高速,本人有两次标准的记录:1200公里12小时跑完、1300公里13小时跑完(全程一个人驾驶),你可能要说不就是平均每小时100公里吗?但是别忘了出入市区花了近两个小时,这时速度能高到哪去?进服务区吃饭、加油和休息,这时的速度可是0公里/时,进出收费站、爬坡、货车超车占道等等都将严重降低你的速度,也就是拉下你的速度平均值,其结果就是当你在正常行驶时,必须使指针几乎恒定在130公里/时上下,而不是瞬间将车速加快到170、180这样恐怖的程度,这对于你最终抵达目的地所需花费的时间根本产生不了任何影响,仅是陡添危险因素。

  适当提高行车速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极大地锻炼你的反应速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我因为没有接受过严谨的驾驶训练,自然养成了很多坏毛病,其中之一就是上路的第一天就喜欢开快车,开快车当然爽,可受的惊吓也不少,那时每一次惊吓都让自己十几分钟难以平静,想想都后怕,腋窝下虚汗直淌。也许正因为如此,如今早已能够从容面对,每次出车总难免发生几次紧急制动或避让的情形,下意识就能轻松应对,连虚惊都谈不上。

  最危险的是第一次上高速公路,我那时还没拿到驾照呢,FB车队冒着大雨的漆黑的苏北高速上疾行,不一会就散了队形,已经走了一整天,疲惫得无以复加,目的地在哪里、出口在哪里没有丝毫概念,手台也没电了,前后看不见一丝亮光,掉队了!真是找个隔离墩把自己撞死以求解脱的念头都有了。正当我火急火燎地追赶队伍时,猛然发现前方黑压压地出现一辆大货车的轮廓,这辆该死的大货尾部竟然没有一盏行车灯!我不知道距离有多远,三十米、五十米?管不了那么多,一脚将刹车踩到底,恰巧这时一辆小车变换着灯光从后面超了过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面那个庞大的车影离我原来越近,大雨的路面根本刹不住车轮,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死亡是如此迫近,只能说是命不该绝,当速度终于被抑制下来时,我与大货的间距已不足一米!连更换车道的距离都不够。这次教训让我懂得了雨夜行车的危险,懂得了不能长时间在一种照明条件下行驶,偶尔将远光变换为近光有时反而看得更清楚,尤其对于近距离的物体。最近的一次突发事件来自一辆微型面包车,当时正逼近郊区快速路上一个下坡地段的十字路口,绿灯可通行,视线非常好,对面车道上无车,红灯禁行的交*公路上无车等候,甚至没有一个行人,在本方车道内,左转道上无车、左二、左三车道均无车,我在左二道上,最右侧的第四车道有一辆微型面包车,估计等红灯有段时间了。就在我进入左边第二条导向直行车道打算呼啸冲过路口时,本能告诉我停在最右侧车道上的微型面包车有问题,于是减少了踩油门的力道并鸣笛警告,果然这个家伙没有做任何回头了望的动作突然左转向灯一打竟然打算横跨四条车道掉头回城!面对这种和恐怖袭击没什么分别的举动,我使出全部力气狠狠地踩下制动踏板,顷刻间就感觉到ABS动作时通过踏板传递过来的剧烈颤抖,我让车直线滑行了一段距离,在肯定那个司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因为他压根没有发现危险的迫近)后果断向右打方向,咫尺之间、真的就在咫尺之间,我幸运地从面包车的尾部绕了过去!直到碰撞即将可能发生的瞬间那个司机惊恐万状的表情才从我的视线前闪现,我自然是破口大骂,他估计吓得不轻,直到我在后视镜中已经看不清为止,那辆面包车还趴在原地没有动弹,这次教训应该能让他回味好一阵子。

  也许你知道也许你还不清楚,ABS不是你温柔地踩下刹车就能激活的,你必须狠狠地大力踏下去!多大力呢?你不妨想象着要一脚将刹车连杆踩断就对了。如果你的车有ABS功能,请一定找一个空旷的路段多尝试、多感受,将时速提到100公里以上,然后以不同的力道踩住刹车(记得啊,是踩住不是踩下),当感觉到踏板反馈出连续的颤抖且车体发出很大的异常声响时,ABS就开始工作了,此时你可以尝试轻微转动方向,不要心疼爱车和轮胎,因为关键时候它可能将使你免受危险的伤害。

  乱七八糟写了这么多,缺乏条理性,也没什么科学依据,有些观点仅一家之见,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一定适应每一个人,并不鼓励大家学我,也不勉强任何一个人改变自己的驾驶习惯,主观动机和目的还在于希望广大私家车主在整体上提高技术素质和行车素质,不要成为被专业司机耻笑又遭老百姓怨恨的一族。(完 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