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笔记整理---【09】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上转型对象

时间:2023-02-15 18:56:41
1.上转型对象:父类声明,子类实例化的对象叫做上转型对象


2.上转型对象使用规则:
1.上转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使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失掉了一些功能。
2.上转型对象可以操作子类继承的成员变量,也可以使用子类继承的或重写的方法。
3.如果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某个方法后,当对象的上转型对象调用这个方法时一定是调用了子类重写的方法。因为程序在运行时知道,这个上转对象的实例是子类创建的,只不过损失了一些功能而已。


3.注意事项:
1.可以将上转型对象再强制转换为一个子类对象,此时对象又具备了子类所有属性和功能(即将上转型对象还原为子类对象)。
2.不可以将父类创建的对象赋值给子类声明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