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合同。
首先,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合同是一个类似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是受到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其次,劳动合同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它是一个等价交换。再次,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由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这两部分组成,法定条款其中就有要为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而劳务合同不存在上保险的问题。
如果签署劳动合同后出现一些违法的情况,劳动部门是有权力管的,比如劳动局的执法大队。劳动合同纠纷需要劳动仲裁,如果通过仲裁之后对结果不服,再到法院去起诉。而劳务合同纠纷,就可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违法情况,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方面的责任,而劳务合同一般只发生民事责任,就是劳务费的支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