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215.6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象标识系统(OBIS)的总体结构并将测量设备中的所有常用数据项映射到其标识代码。OBIS为测量设备中的所有数据都提供唯一的标识符,不仅包括测量值,而且还包括仪表设备的配置或获取测量设备运行状态的抽象数据。
5.抽象对象(A=0)
5.1通用和服务项对象(抽象的)
表8规定了抽象对象的OBIS代码。
5.2错误寄存器、报警寄存器/过滤器/描述符对象(抽象的)
5.3列表对象(抽象的)
列表(单一OBIS代码标识符)用于定义任意种类的数据序列(例如:测量值、常数、状态、事件)。见表10。
5.4寄存器表对象(抽象的)
寄存器表对象被定义为保存许多相同类型的值。见表11。
5.5数据曲线对象(抽象的)
抽象数据曲线[“通用集(Profile generic IC”的实例] 并且被标识为在表12中规定的单一OBIS代码(用于保存一个或多个类似量和/或成组的各种数据的一系列测量值)。
6.电(A=1)
6.1数值组C代码(电的)
表13规定了数值组C用作电相关对象时的用法。有功和无功功率的象限定义如图1所示。
6.2数值组D代码(电的)
6.2.1 测量值的处理
表14规定了数值组D用作电连接对象时的用法。
6.3数值组E代码(电的)
数值组E用作标识由数值组A~D定义的测量量的进一步分类或处理。各种分类和处理方法是专用的。
6.3.1计费费率
表15说明数值组E典型用于能量(消耗)和需量费率的标识的使用。
6.3.2谐波
表16说明数值组E用于对电压、电流或有功功率瞬时值的谐波的标识的使用。
6.3.3相位角
表17说明数值组E用于相角的标识使用。
6.3.4变压器及线路损耗量值
表18说明了标识变压器与线路损耗量时数值组E的含义。数值组D的用法遵循表14,数值组F遵循表A.2。对于此类量值,费率无效。
6.4数值组F代码(电的)
6.4.1计费周期
数值组F为对象指定分配给不同计费周期(历史值的集合)以如下的代码:
——数值组A:1,
——数值组C:定义见表13;
——数值组D:
0:计费周期平均(从最后一次复位);
1,2,3,4:(累积的)最小/最大1;
8,9,10:时间积分1/2/3;
11,12,13,16:(累积的)最小/最大2;
21,22,23,26:(累积的)最小/最大3。
6.5OBIS代码(电的)
6.5.1通用和服务项对象(电的)
表20规定了电相关的通用和服务项对象的OBIS代码。
6.5.2错误寄存器对象(电的)
电错误寄存器对象的OBIS代码在表21中定义。
6.5.3列表对象(电的)
电连接列表对象的OBIS代码在表22中规定。
6.5.4数据曲线对象(电的)
电连接数据曲线(单一OBIS代码标识)用作保存一个或多个相同连续测量值和/或成组的各种不同数据。其OBIS代码在表23中规定。
6.5.5寄存器表对象(电的)
寄存器表(单一OBIS代码标识)用于保存相同类型的一些值。其OBIS代码定义与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