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9F61 持卡人证件号
L:2–26
R(需求):数据应存在,在读应用数据过程中,终端不检查;
(PBOC2.0第五部分中规定)芯片中持卡人姓名 5F20与持卡人姓名扩展9F0B只能使用一个,另一个必须不存在。当持卡人姓名小于等于26 个字节的时候,请仅使用 5F20;否则请仅使用 9F0B。如果不如此设置,可能会导致该卡片被部分终端终止交易。
(PBOC3.0第五部分中规定)如果持卡人姓名大于26字节,此时不应使用标签5F20,完整的持卡人姓名应当存放在9F0B标签下。如果5F20长度不足1A,需补00;如果客户机具有特殊要求,补20;
Ø 9F62 持卡人证件类型
L:1-40
如果9F61长度不足28H,补00;
O(可选):可选数据元。
Ø 5F20 持卡人姓名
L:1
O(可选):可选数据元。
00:身份证
01:军官证
02:护照
03:入境证
04:临时身份证
05:其它
Ø 9F0B 持卡人姓名扩展
L: 1-19
-O(可选):可选数据元
如果持卡人姓名大于26字节,多出部分放在此数据元中。按GB/T 17552
注意:最新的BCTC送检建议:5F20,9F61等客户敏感信息不建议写入IC内。
文/闫鑫原创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blog.csdn.net/yxstars/article/details/3846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