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 NOIP2015复赛获奖分数线及名额分配办法

时间:2021-12-14 13:42:55

                                                 CCF NOIP2015复赛获奖分数线及名额分配办法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NOI竞赛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了CCF NOIP2015复赛获奖分数线及获奖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组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组一等奖获奖基准分数线:230分

CCF NOIP2015复赛(提高组)省赛区一等奖名额分配由三部分组成:初赛人数占10%、复赛人数占40%、平均分占50%,计算规则如下:

1.设省初赛人数为P,一个省可获名额为A:

(1).0<P≤5000,A=P/全国初赛总人数×S1×10%;

(2).P>5000时,则P=5000;

注:S1为获奖人数,定义为1100。

2.根据复赛人数Q可获名额为B:

B=Q/全国复赛提高组总人数×S2×40%;

注:S2为获奖人数,定义为1000。

3.根据省复赛提高组平均分为R可获名额为C:

C=S2×50%×R /各省平均分之和

注:S2定义同2。

以上A、B、C之和为各省复赛提高组一等奖参考名额,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竞赛成绩、获奖人数及获奖比例适当调整。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高于获奖基准线的省份适当上调获奖名额。

说明:

1.初赛人数、复赛人数按实际参赛选手(0分者包括在内)计算;

2.初中选手和高中选手参加同一组别的竞赛,可一样获奖,不再区分;

3.NOI2014-2015集训队选手共44名不占获奖名额。

提高组二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组二等奖获奖基准分数线:150分

1.23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奖者均可获二等奖;

2.对于230分(含)以上选手不足50%的省份,分数位于该省前60%且不低于15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对于一等奖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分数位于该省前50%且不低于其一等奖分数线减10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4.各省可根据本省情况调整二等奖获奖分数线,以保证一二等奖获奖总人数比例不超过复赛总人数的60%。

普及组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普及组一等奖获奖基准分数线:200分

NOIP2015复赛普及组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同提高组一等奖计算方式。

普及组二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普及组二等奖获奖基准分数线:100分

1.200分(含)以上未获一等奖者均可获二等奖。

2.对于200分(含)以上选手不足50%的省份,分数位于该省前65%且不低于10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各省可根据本省情况调整二等奖获奖分数线,以保证一二等奖获奖总人数比例不超过复赛总人数的65%。

不设三等奖

各省组织单位根据上述提高组二等奖、普及组二等奖获奖条件,确定本省获奖分数线及获奖选手名单,于12217:00上报CCF。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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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 NOIP2015提高组一等奖各省获奖分数线

(按获奖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获奖名额

获奖分数

浙江

99

450

广东

94

365

四川

69

360

江苏

87

355

福建

84

340

北京

50

320

安徽

78

320

湖南

79

320

河北

40

315

山东

106

305

重庆

38

305

吉林

24

290

河南

30

265

上海

65

260

*

16

255

辽宁

29

250

天津

26

250

山西

23

240

湖北

34

235

广西

29

230

陕西

43

230

黑龙江

21

220

江西

21

205

澳门

8

205

贵州

10

190

海南

6

190

甘肃

4

180

云南

3

180

内蒙古

7

170

宁夏

6

130

获奖总数:1229人,获奖比例:19.03%

CCF NOIP2015普及组一等奖各省获奖分数线

(按获奖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列)

省份

获奖名额

获奖分数线

浙江

106

310

广东

174

300

江苏

102

280

福建

94

270

重庆

20

260

安徽

137

250

上海

65

250

四川

72

240

北京

69

240

辽宁

6

240

天津

19

240

山东

90

220

广西

31

210

*

22

200

河南

18

200

河北

28

200

吉林

10

200

黑龙江

5

200

湖南

127

200

湖北

5

200

海南

4

200

江西

37

190

贵州

6

180

澳门

3

150

宁夏

1

110

云南

0

0

甘肃

0

0

内蒙古

0

0

山西

0

0

陕西

0

0

获奖总数:1251人,获奖比例: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