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系统[信用风险—IRB]-商业银行IT系统(银行软件开发必备知识压缩版)

时间:2021-04-23 07: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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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风险管理系统[信用风险—IRB]-商业银行IT系统(银行软件开发必备知识压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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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23 07:54:51
商业银行 IT 软件 开发 风险管理系统[信用风险—IRB(1)] IRB系统,即内部评级系统是银行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经验和技术对评级对象实施的评级。 內部评级法将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分为六大敞口类别:即公司风险、国家风险、银行风险、零售风险、项目融资风险和股权风险。对于每一种敞口类别,银行都通过各敞口的风险要素,即PD、LGD、EAD和M,计量存在的信用风险。 对公司风险、银行风险、国家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可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而对零售风险,银行只能采取内部评级高级法。 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的违约概率(PD),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当局的估计值。 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 *  违约定义   ● 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等;   ● 债务人的任意失信行为,包括被起诉、未遵守特定条款、债务重组包括豁免以及本金、利息、费用的延期;   ● 90天及以上的逾期;   ● 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保全或类似的保护申请; 内部评级法在信用风险计量与资本配置等方面都更具优越性,但实施内部评级法需要满足的最低标准同时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尽快构建内部风险评级框架,力争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实施时,达到使用IRB法的最低要求。   (1)建立以计量模型为基础的风险评级系统。根据IRB基本要求,银行首先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评级系统,该系统应包括从评级方法、数据收集、风险评估、损失量测算、数据存储等全部过程。同时,银行应具备一套完整的评级标准,并证明其使用的标准涵盖了所有与借款人风险分析相关的因素。   (2)实现信用风险的有效细分。对客户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对信用风险进行细分。银行对正常类贷款的客户至少要划分为6~9个等级,不良贷款客户至少要划分为2个等级。对于每一等级客户,都要单独测算其PD等基本的信用风险指标,这不仅可以使银行更加准确地测算银行所要承担的风险和所需要的经济资本配置,而且还可以使同一银行内部不同的客户评价人员对同一组客户做出一致的分析。   (3)确保信用风险评级的完整性。信用风险评级的完整性是指银行对其所有借款人都必须进行风险评级。同时,必须确保不同类别借款人的评级结果的可比性。这也是银行必须摒弃传统的定性分析方法,建立信用风险计量模型的一个重要原因。   (4)建立独立的风险评级或评审机制。巴塞尔委员会要求"每项评级的确定都必须经过独立评审,或得到不会从风险暴露具体等级中获益的个人或单位的批准"。也就是说,风险评级应由一个独立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确定,或者经过其评审或批准。总之,需要完善的风险评级流程和组织结构来保证评级的独立性。   (5)科学测算违约概率(PD)。违约概率的测算是内部评级法的关键技术,是划分风险暴露信用等级的标准。按照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银行应对每个内部评级的级别进行一年期违约概率的测算。违约概率的测算既可以使用内部的违约历史数据,又可以与外部评级机构的信息挂钩,还可以使用违约统计模型。信用中国ccn86.com中国信用门户网无论银行采用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至少5年的数据观察期。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评级体系须包含2个违约级别,6~9个正常级别,其中3个财务状况较弱的级别及3个相对情况较好的级别。每个级别的风险额不应该大于总风险额的30%。评级单位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并对客户的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其次,评级系统要经过董事会授权并有一整套完整的授权体系,经过每年度的内审及必要的外部审计,要有独立的信用风险控制单位进行不断的检验修正以保证整个体系的质量。委员会同时对评级标准的覆盖面、保守性、基准及模型确认包括对级别的人为调高等情况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评级标准的可信度。   新巴塞尔原则对预测违约概率值的要求:   (1)统计数据与银行的贷款额或资产额相适应,统计环境与当前及未来相吻合,每年更新;   (2)数据来自银行内部,若数据不足,须有足够保守性;   (3)使用外部调查数据时必须验证两者的评级系统及标准的可比性;   (4)银行可以通过参照外部中介机构的评级结果与自身的内部评级结果的对应关系得出相应的违约特征,但必须验证其对应关系包括违约频率的差异度以及违约定义的不同;   (5)在有足够的精确度和完整度保证下,银行可采用统计的违约模型来对特定级别的违约率进行预测。银行必须采集足够的数据来对内部评级的应用进行检测,作为向监管当局汇报的依据,这其中包括了评级基础数据、评级历史、违约数据直至级别迁移等一系列的数据保存。   除上述条件外,对于应用内部评级法,新巴塞尔原则要求:一方面内部评级必须贯彻到日常的风险评估管理过程中,同时渗透到每笔贷款的审批当中。内部评级必须与贷款权限相联系,而且其所反应的风险分布必须向高级管理层汇报;另一方面银行必须说明其对于预计损失的准备金提取政策,并分析由于违约概率的变化对其盈利及资本充足性的影响等。   银行必须有一个充足的系统对评级体系、评估过程以及违约概率值预测的准确性和持续性进行验证。根据巴塞尔委员会2003年10月公告,委员会将于2004年对征求意见稿第三稿的内部评级法部分作进一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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