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gps软件接收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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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09 11:53:19
产品手册
2.1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2.1.1 定义与分类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 支出的,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与本行信贷管理规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 贷款。 2.1.2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在分行管 辖地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 (二)有正当、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的能力; (三)在本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在贷款申请时点无逾期贷款; 2、未发生保证金、保证人代偿; 3、未进入银监会黑名单。 (四)对采用担保方式的,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 抵押或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