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教育法令――学校卫生法令 (19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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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9 00:15:18
自然科学 论文
一 凡坦克撒斯州内各官立学校。其教室或自修室之窗户近旁。不得装置学生案桌。致光线直射面。担克撒斯州第一条二装设教室或自修室内通光线之窗户。高下应有定度。至低不得离地逾三尺有半。至高不可达屋顶下六时而弱仝上第二条三 教室或自修室窗户之大小。宜逾全室面积六分之一。学生座位与窗户之距离。不得逾窗之高度二倍。若室内有适宜之天窗者。不在此例仝上第三条四 凡建造校舍。当使光线自学生座位之左边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