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贷行业报告:江苏省微贷业务龙头商业模式研究

时间:2024-04-08 23: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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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08 23: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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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般讨论的小微贷款,按照客户主体属性可分为两类: 1) 法人属性的小微企业。客户主体是登记在册、具有法人地位小型、微型企业,一 般被放在对公贷款中。截止 2018 年末,国标口径的小微企业贷款1约 26 万亿, 占贷款总额的 19%,增速约为 7.2%。 2) 自然人属性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微贷)。客户主体往往是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 小微企业主等,一般被银行列入个人经营性贷款中。这类贷款对应我们常说的“微 贷业务”,是本篇报告研究的重点,其中以台州银行、常熟银行为代表。相比法 人小微企业贷款,这类贷款“更小、更散、更下沉”,以常熟银行为例,19H 其 100 万以下贷款金额为 391 亿(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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