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他们认识我吗? 解构可识别性-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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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8 22:58:51
identification identifiability privacy data protection
数据保护法规旨在保护个人免受滥用和滥用其个人数据的侵害,同时允许企业和*出于合法目的使用个人数据。 这些目标之间的冲突在分析和行为目标确定等实践中很普遍。 许多在线服务提供商声称不收集个人数据。 数据保护机构和隐私学者对此主张提出异议或引起严重关注。 本文认为,辩论中的部分分歧源于当前定义和有关个人数据的法律规定中各种可识别性概念的混淆。 结果,该法规涵盖范围太广和不足,解决了错误的问题,并引起了业界的反对。 在本文中,我将可识别性分解为四个子类别:L-,R-,C-和S-可识别性。 L-可识别性(查找可识别性)使个人可以根据标识符在现实世界中成为目标,而其他三个情况并非如此。 R-可识别性(识别)可以进一步分解为C型(分类)可识别性,这涉及作为一组成员的个人分类,以及S型(会话)可识别性,这是一种技术手段。 区分这些类型有助于弄清概要分析,数据监视和其他上下文中涉及的问题的复杂性。 L,R和C型识别发生在不同的领域,它们的目标,关系,问题和影响也有所不同。 本文认为,应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可识别性,并且监管框架应反映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