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在首次代币发行中应该披露什么?-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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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9 07:58:06
ICOs; cryptocurrencies; disclosure; 1933
首次代币发行 (ICO) 的披露范围广泛,从信息丰富到不完整再到欺诈。 因此,可以理解的是,投资大众的倡导者呼吁将 ICO 注册为证券以促进更好的披露。 然而,正如本文所示,1933 年《证券法》所要求的披露通常无法很好地映射到加密资产产品和基础设施,并且对投资者的帮助有限。 许多 ICO 发行提供非传统、非金融权利,需要和涉及与传统普通股和债务不同的定价考虑因素,并且嵌入到新政未预料到的技术系统中。 因此,ICO 需要重新定义长期的披露义务和保障措施,并对负责验证披露的实体采取改进的方法。 本文列出了证券法的 S-1 表格、众筹的 C 表格、法规 A 的表格 1-A 和规则 144A 中的关键条款,以提供这样的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