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文件大小:21KB
文件格式:DOCX
更新时间:2022-04-09 08:58:55
医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1.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