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教育目标分类的特征:认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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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19 14:48:52
学术 论文
教育目标分类法的特征:认知领域 教育目标分类法的特征:认知领域 RICHARD L. POOLE 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教育目标分类法手册 I,认知领域是教育分类的一种模式目标。 它旨在帮助教育工作者更精确地定义他们的课程和评估问题,提供认知领域的一系列教育目标或成果,为记忆、思考和解决问题领域的教育成果分析提供模型,为每一类目标的测量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并为教育过程的观察和分析提供一个框架(Bloom,1956)。 分类法的基本假设是,在各个层次(1. 知识;2. 理解;3. 应用;4. 分析;5. 综合;6. 评估)上举例说明的行为构成了行为层次结构。 知识层次所代表的行为是最基本的,而较高层次(2、3、4、5 和 6)所代表的行为则更为复杂,可能是对前面的行为进行汇总或链接的结果。 分类法的另一个假设是项目难度的统计概念等同于项目难度的心理概念,或者更准确地说,项目复杂性。 与分类法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可能对其课堂教学的应用产生教育后果:(1) 被分类的行为类型,以及 (2) 用于在分类学级别内放置测试练习的程序。 分类学家指出,他们关心的是预期行为或要学习的行为,而不是从教育目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