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隐私的终结还是新的开始?-研究论文

时间:2024-06-08 2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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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大数据:隐私的终结还是新的开始?-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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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8 23:28:24

Big data privacy data protection

“大数据”是指组织(包括*和企业)组合各种数字数据集,然后使用统计数据和其他数据挖掘技术从中提取隐藏信息和令人惊讶的相关性的新颖方法。 大数据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隐私问题。 尤其是,大数据对包括欧盟数据保护指令在内的各种隐私法所体现的公平信息惯例(FIP)构成了挑战。 今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提案,以通过一项新法规来改革和替代该指令。 在本文中,我认为该法规过于依赖信誉不良的明智选择模型,因此无法充分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数据海啸。 我的争辩是,当这一浪潮到来时,它将使知情选择和数据最小化的核心隐私原则不堪重负,该指令所依据的原则是,仅改革努力就不会足够。 相反,适当的对策必须将法律改革与鼓励以消费者授权为前提并得到个人数据生态系统支持的新商业模式相结合。 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首先,现有的商业模式已经反复证明了隐私法规与它们不匹配。 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收集和使用越来越多的个人数据,尽管消费者在交换中实现了许多好处,但毫无疑问,企业(而不是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来控制个人数据市场。 其次,我将在本文中介绍一种新的业务模型,该模型有望通过将对数据收集和使用的控制权从公司转移到个人,从而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立于不败之地。 这种“控制转移”(仅此而已)就有可能通过使个人有能力从大数据中受益并因此有动机了解和控制其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方式,从而使FIP变得有效,同时还使企业能够从数据密集型且充满隐私价值的新型服务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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