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机试-研究论文
文件大小:627KB
文件格式:PDF
更新时间:2024-06-09 02:39:46
machine algorithm forensic evidence DNA
本文探讨了刑事审判中“机器”的兴起。 现在,人类目击者常常让位于小工具和解释软件,让陪审团对道德责任归咎的复杂判断让位给犯罪的机械代理,而法官的复杂判断让位给量刑指南和精算工具。 尽管机械化在提高刑事司法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方面有很大的希望,但由于发展和部署了机械化司法的不均衡,不系统的方式,这一希望仍未实现。 机械化证据,赔偿责任和惩罚的当前局面受到可预见但未经严格审查的自动化病理的困扰:隐藏的主观性和“黑匣子”过程中的错误; 由于过分简化了代理责任的代理程序(通常往往是非常不准确的),从而扭曲了决策制定; 受人类安全阀保护的价值观的妥协,例如尊严,公平和怜悯; 甚至机械化程度过低,在这种情况下,机器可能是强大的消除偏见的工具,但几乎没有任何政治动机来鼓励其开发或部署。 例如,国家提倡解释性DNA软件的客观性,该软件通常使比赛统计数据更具灌输性,但却使人对其指纹和工具标记分析人员的主观判断更为ion昧,这些人的宏大身份主张可能会被此类软件所削弱。 同样,国家在审判中以不可靠的测谎仪攻击测谎仪,其结果通常仅由被告提供,但通常会在缓刑撤销听证会上动用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其作为“真相机器”的文化地位。 该条款最终提出了一种系统的方法,即“电子人的审判”,该方法可防止自动化病理,同时通过“公平监视”和其他手段审问机械化中的明显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