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迈向明确的公共领域-研究论文

时间:2024-06-08 14: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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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迈向明确的公共领域-研究论文

文件大小:613KB

文件格式:PDF

更新时间:2024-06-08 14:19:26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本文旨在阐明信息社会中AI与IP之间的关系。 它的目的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来临之际严格审查我们的知识产权框架。 在这种情况下,它认为人类的著作权和发明者仍然是知识产权法的规范性机构。 此外,它认为扩大版权会阻碍创新,文化多样性甚至基本*。 在现有的知识产权范围内增加额外的层次并不是平衡技术进步对社会的影响的好方法。 可以通过合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和三步检验来弥补立法上的空白。 最后,罗马多层属性范例的某些部分可能与AI有关。 在此框架的基础上,本文的第八节提出了一项关于AI创造和发明的新的公共领域模型的提案,该模型超越了自主权:Res Publicae ex Machina(机器的公共财产)。来自机器的属性是帕累托改进; 许多参与者都从中受益,而没有人(至少没有法人)会因此而受害。出于说明的目的,本文包括一个人机协作示例。 经检查的AI辅助创作(音乐作品的录音,可以在线流式传输)不符合机器的公共财产资格。 本文还描述了一种纯AI发明,它确实可以从机器中获得公共财产的资格,因此可以被授予官方PD标记状态:由称为SAM的AI自主酿制的流感疫苗。本文介绍了有关作者和所有权的当前法律框架AI Creations,法人资格,AI发明专利,AI系统本身各个组成部分(包括Digital Twin Technology)的知识产权类型,培训数据的清除和数据所有权。 它从版权功能的角度研究了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和合理性是否适用于人工智能。 除此之外,本文还就如何在AI输入和输出方面理解或设计法律提出了想法和政策建议。 旨在促进创新最佳化的法律。本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提供相对紧凑的AI&IP概述分析来促进理论知识的发展,并在此过程中为IP的跨学科思想家提供一些思考的食物,技术,隐私和信息*领域。 由于AI和互联网是无国界的,因此本文是通过全球知识产权的眼光提出这些建议的,因为这是构成IP系统规范主干的一组通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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