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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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7-02 14:32:20
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 1
一. 定 义: 普 通 灯(IP 20)、 基 本 绝 缘、 附 加 绝 缘、 双 重 绝 缘、 加 强 绝 缘。 Class 0, I, II, III 类 灯 具, 普 通 可 燃 材 料 (燃 点 200C )。 二. 分 类:1. 按 防 触 电 保 护 分: Class 0, I, II, III2. 按 防 尘、 防 水 等 级 分: IP00~IP68 ( 见 下 表 0.1, 0.2 说 明 )3. 按 安 装 表 面 的 材 料 分:根 据 灯 具 适 宜 于 安 装 在 普 通 可 燃 材 料 表 面,还 是 主 要 适 合 于 安 装 在 非 可 燃 材 料 表 面 使 用分 类。4. 按 灯 具 是 正 常 使 用 还 是 恶 劣 条 件 下 使 用 分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