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1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doc
文件大小:614KB
文件格式:DOC
更新时间:2023-05-15 07:40:44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
本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