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doc
文件大小:786KB
文件格式:DOC
更新时间:2023-03-28 03:26:55
有机物排放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规范与指导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量计算工作,摸清VOCs排放基数,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减少全省VOCs排放总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编制本办法。 本细则试行后,根据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适时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