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压电力监控子系统-实变函数论曹广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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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9 06:58:37
数据中心 基础设施 监控
3.5 系统集成 监控管理系统的监控对象除了供配电、空调环境、安防三类设备或子系统外,往往还包括第三 方的楼宇、智能布线等子系统的集成,以达到统一监控的目的。同样,监控管理系统也应具备被另 外的集成平台集成的能力。系统与系统之间的集成方法常见的有三种:界面集成、数据集成、功能 集成。在实际进行集成方案设计时,也可以几种方式进行混合。 数据集成是指在集成系统和被集成系统之间需要进行数据共享时,所采取的一种集成方式。采 用该方式时,集成系统通过被集成系统开放的数据接口获取需要的数据,然后进行加工处理,达到 共享数据的目的。当两个或多个业务系统间有紧密的业务逻辑关系,需要互相协调工作时,要采用 数据集成。通常,在数据中心监控管理系统中,为保证运行数据的完整性、故障定位准确性,提高 运维与管理效率,一般采用数据集成,避免在监控管理系统里出现信息孤岛,除非有严格的信息安 全要求、重大的责任分界(如消防)。 界面集成是三种方法中最简单的,顾名思义是在集成系统中嵌入被集成系统界面,而达到在统 一页面中了解各系统运行情况的目的。由于界面集成方式中,集成系统和被集成系统之间没有数据 交互,各自独立,因此适合于没有交互关系的系统集成。 功能集成是介于界面集成和数据集成之间的一种集成方式。当集成系统中需要引用被集成系统 的某项功能,来完成某个业务流程,而业务的管理主体不同或者业务关系依赖弱,不需要进行数据 层面的集成时,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以监控管理系统中的视频、门禁系统为例,视频、门禁与监控 管理业务关系不大,仅需要完成某种条件下的设备联动,如开门触发视频录像、火警触发门禁系统 开门等,就只需要采用功能集成的方式集成其中录像、开门功能。 3.5.1 集成其它系统 监控管理系统需要充分覆盖数据中心监控管理对象,且要有足够的兼容性,能支持各相对独立 的专用系统的集成,满足客户灵活选配各种监控子系统的要求。 (1)中压电力监控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