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电气系统接地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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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5-13 10:17:37
电气 接地规范
9.11.4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0m,垂直敷设时距地1.80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气竖井、技术层等)内时除外。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2 名词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术语。 2.1 接地 grounded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2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系统接地System ground 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2.3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