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万历皇帝消极怠工的“六不做”,即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
不郊,就是不亲自郊祭天地。《明史•礼志•郊祀》记载:“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也就是说祭天往往在今天北京的天坛,祭地在北京的地坛。按照《周礼》,身为帝王就要在冬至即将到来的时候到天坛祭天、在夏至到来的时候到地坛祭地,这表明皇帝是上天的代言人,想要使得皇位得到上天的护佑,就必须履行这样的职责,万历皇帝把这样的头等大事不放在眼里,可谓空前。
不庙,就是不去祭祀宗庙、太庙。那里供奉的是祖宗的牌位,这是连老百姓都要遵守的起码的礼法,可万历皇帝却懒得去,这是何等的无礼。
不朝,就是不上朝。万历皇帝二十几年不理朝政,也不主持朝廷会议,有的大臣跪在宫门外请求皇帝,万历丝毫不予理睬。《明神宗实录》卷581记载:大学士方从哲十几件诏书上奏以后,在文华殿门外等了将近六天,结果毫无音讯。
不见,就是不接见大臣。但是万历皇帝并不是谁也不见,对自己的爱子福王可以“一日两见”,对大臣则是不朝不见,更别说小知县、知府了。
不批,就是不批示大臣上奏的奏章。万历皇帝的不批更有特点,他把大臣的奏章扣留,既不批示也不发下,所以整个*机构由于得不到上面的指示,几乎停止运作。面对这样的局面,很多大臣只能引咎辞职,无能为力。
不讲,就是不参加经筵讲席。经筵是为皇帝专设的讲席,由大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等担任主讲,并同皇帝切磋经史,也是这样的苦差事当然也搁置了起来。
那么,万历皇帝这么多作为皇帝本分的事情不做,他都做什么呢?再看看他的“六做”,即沉湎酒色、贪敛钱财、乱封滥赠、肆意挥霍、大兴土木、胡作非为。
从1592年到1620年,万历皇帝做为明朝皇帝在长达28年的罢工中,其所作所为以及他的不作为都是失职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