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文件想到的

时间:2022-10-07 21:01:20
突发奇想,我有两个文件夹A、B,拷贝到C中,数据量还算大,用的是CTRL+C、V
我采取两种方法:
1、 A和B一次性copy
2、先拷贝A,接着马上copyB

先不说答案,这个简单的问题我竟然想不明白,高手知道吗?为什么呀

15 个解决方案

#1


楼主的话讲的很深邃, 在下表示才疏学浅

#2


知道理查德斯蒂文斯为什么去世了吗? 就是因为没想出楼主的问题。

#3


引用 1 楼 mougaidong 的回复:
楼主的话讲的很深邃, 在下表示才疏学浅


不好意思,见笑了,我只是想明白其中的原理。用到什么方面的知识我都不懂,看来自己知识还很欠缺~~请指教

#4


引用 2 楼 sinservice 的回复:
知道理查德斯蒂文斯为什么去世了吗? 就是因为没想出楼主的问题。

好吧,您先给我关于本帖的一点思路,然后再请教您理查德斯蒂文 到底是谁?

#5


没明白lz想问什么

#6


楼主的是这样复制文件吗?

system("copy /b/y a.txt+/b/y b.txt c.txt");

#7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8


引用 5 楼 luciferisnotsatan 的回复:
没明白lz想问什么


抱歉,没说明白问题,就是想问问那种方法更快,原理是什么

#9


引用 7 楼 zhao4zhong1 的回复: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能否给在下详细再说明一些~

#10


引用 7 楼 zhao4zhong1 的回复: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磁盘寻到次数是一样的吧,我反而觉得1会比较快一些。个人理解,无依据。

#11


引用 7 楼 zhao4zhong1 的回复: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拷贝是硬盘寻道我理解了,那1中一次性的拷贝,反而比2中寻道两次要慢。为什么呀

#12


引用 6 楼 zhaopeng2511 的回复:
楼主的是这样复制文件吗?

system("copy /b/y a.txt+/b/y b.txt c.txt");

我用的是常用的CTRL+C/V拷贝的

#13


引用 4 楼 tzmyf234 的回复:
引用 2 楼 sinservice 的回复:

知道理查德斯蒂文斯为什么去世了吗? 就是因为没想出楼主的问题。

好吧,您先给我关于本帖的一点思路,然后再请教您理查德斯蒂文 到底是谁?

W.Richard Stevens
  国际知名的Unix和网络专家,《TCP/IP 详解》(三卷本),《UNIX网络编程》(两卷本)以及《UNIX环境高级编程》的作者
  W.Richard Stevens(1951-1999),是国际知名的Unix和网络专家;受人尊敬的计算机图书作家;同时他还是广受欢迎的教师和顾问。Stevens先生1951年生于赞比亚,他的家庭曾多次搬迁,最终定居于南非。早年,他就读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费什本军事学校,后获得密歇根大学学士、亚利桑那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和博士学位。他曾就职于基特峰国家天文台,从事计算机编程;还曾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的健康系统国际公司任主管计算机服务的副总裁。 
小弟现在正在拜读他老人家的大作中...

#14


才疏学浅,只能帮你顶

#15


多线程,第一种快。

#1


楼主的话讲的很深邃, 在下表示才疏学浅

#2


知道理查德斯蒂文斯为什么去世了吗? 就是因为没想出楼主的问题。

#3


引用 1 楼 mougaidong 的回复:
楼主的话讲的很深邃, 在下表示才疏学浅


不好意思,见笑了,我只是想明白其中的原理。用到什么方面的知识我都不懂,看来自己知识还很欠缺~~请指教

#4


引用 2 楼 sinservice 的回复:
知道理查德斯蒂文斯为什么去世了吗? 就是因为没想出楼主的问题。

好吧,您先给我关于本帖的一点思路,然后再请教您理查德斯蒂文 到底是谁?

#5


没明白lz想问什么

#6


楼主的是这样复制文件吗?

system("copy /b/y a.txt+/b/y b.txt c.txt");

#7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8


引用 5 楼 luciferisnotsatan 的回复:
没明白lz想问什么


抱歉,没说明白问题,就是想问问那种方法更快,原理是什么

#9


引用 7 楼 zhao4zhong1 的回复: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能否给在下详细再说明一些~

#10


引用 7 楼 zhao4zhong1 的回复: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磁盘寻到次数是一样的吧,我反而觉得1会比较快一些。个人理解,无依据。

#11


引用 7 楼 zhao4zhong1 的回复:
方法2速度较快,因为硬盘寻道次数比方法1少

拷贝是硬盘寻道我理解了,那1中一次性的拷贝,反而比2中寻道两次要慢。为什么呀

#12


引用 6 楼 zhaopeng2511 的回复:
楼主的是这样复制文件吗?

system("copy /b/y a.txt+/b/y b.txt c.txt");

我用的是常用的CTRL+C/V拷贝的

#13


引用 4 楼 tzmyf234 的回复:
引用 2 楼 sinservice 的回复:

知道理查德斯蒂文斯为什么去世了吗? 就是因为没想出楼主的问题。

好吧,您先给我关于本帖的一点思路,然后再请教您理查德斯蒂文 到底是谁?

W.Richard Stevens
  国际知名的Unix和网络专家,《TCP/IP 详解》(三卷本),《UNIX网络编程》(两卷本)以及《UNIX环境高级编程》的作者
  W.Richard Stevens(1951-1999),是国际知名的Unix和网络专家;受人尊敬的计算机图书作家;同时他还是广受欢迎的教师和顾问。Stevens先生1951年生于赞比亚,他的家庭曾多次搬迁,最终定居于南非。早年,他就读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费什本军事学校,后获得密歇根大学学士、亚利桑那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和博士学位。他曾就职于基特峰国家天文台,从事计算机编程;还曾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的健康系统国际公司任主管计算机服务的副总裁。 
小弟现在正在拜读他老人家的大作中...

#14


才疏学浅,只能帮你顶

#15


多线程,第一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