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锁机制

时间:2024-11-15 12:04:19

SAP锁机制
一、SAP为什么要设置锁:
   1,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如果几个用户要访问同样的资源,需要找到一种同步访问的方法去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比如说,在航班预订系

统中,需要检查还有没有空座位,当检查的时候,你不想别人修改重要的数据(空座位的数量)。
   2,仅仅用Database锁是不够的
    
数据库管理系统物理锁定了要修改的行记录,其他用户要等到数据库锁释放才能访问这个记录。
    
在SAP系统中,当一个新屏幕显示的时候会释放掉Database锁,因为屏幕的改变会触发一个隐式的DB COMMIT

。如果数据是从好几个屏幕收集来的话,而且在这段时间内这些数据会分别被锁定,仅仅用Database锁就不够了。
    
SAP系统在应用服务器层面有一个全局的LOCK TABLE,可以用来设置逻辑锁来锁定相关的表条目,并有

ENQUEUE工作进程来管理这些锁。SAP锁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锁,有可能你锁定的表条目在DATABASE上根本就

不存在。
 
二、锁对象和其对应的Function Module
   
在SE11里创建锁对象,自定义的锁对象都必须以EZ或者EY开头来命名。一个锁对象里只包含一个PRIMARY

TABLE,可以包含若干个SECONDARY TABLE,锁的模式有三种:E,S,X。LOCK PARAMETERS里填写你要根

据哪些字段来锁定表条目。
    模式E:当更改数据的时候设置为此模式。
   
模式S:本身不需要更改数据,但是希望显示的数据不被别人更改。

    模式X:和E类似,但是不允许累加,完全独占。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E,其他用户不能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S模式

的任意一种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X,其他用户不能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S模式

的任意一种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S,其他用户不能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模式的

锁,但是可以加S模式的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E,在这个程序,你还可以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

S模式的锁,X模式的不可以。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X,在这个程序,你不可以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

X、S模式的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S,在这个程序,你还可以再对这个锁对象加S模

式的锁,如果没有别的用户对其加S模式的锁,那么你还可以对其加E模式的锁。X模式的不可以。

当激活锁对象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创建两个FM,ENQUEUE_<锁对象名>和DEQUEUE_<锁对象名>,分别用来锁

定和解锁。
 
三、锁定和解锁
    当用逻辑锁来锁定表条目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向LOCK TABLE中写入记录。
   
当调用设置锁的FM时,LOCK PARAMETERS如果没有指明,系统会锁定整个表。当然,LOCK PARAMETER:

CLIENT有点特殊,如果不指定,默认是SY-MANDT;如果指定相应的CLIENT,会锁定对应CLIENT上的相应的表

记录;如果设置为SPACE,则锁定涉及所有的CLIENT。
   
当逻辑锁设置失败后,一般会有两种例外。一个是EXCEPTION:FOREIGN_LOCK,意思是已经被锁定了;另一

个是EXCEPTION:SYSTEM_FAILURE。
   
有些情况下,程序中设置成功的逻辑锁会隐式的自己解锁。比如说程序结束发生的时候(MESSAGE TYPE为A

或者X的时候),使用语句LEAVE PROGRAM,LEAVE TO TRANSACTION,或者在命令行输入/n回车以后。
   
在程序的结束可以用DEQUEUE FUNCTION MODULE来解锁(当然如果你不写这个,程序结束的时候也会自动的

解锁),这个时候,系统会自动从LOCK TABLE把相应的记录删除。使用DEQUEUE FUNCTION MODULE来解锁的

时候,不会产生EXCEPTION。要解开你在程序中创建的所有的逻辑锁,可以用FM:DEQUEUE_ALL.
   
四、上锁的一般步骤
   
先上锁,上锁成功之后,从数据库取数据,然后更改数据,接着更新到数据库,最后解锁。按照这个步骤,才

能保证更改完全运行在锁的保护机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