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值对象(Value Object),PO,持久对象(Persisent Object),它们是由一组属性和属性的get和set方法组成。从结构上看,它们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但从其意义和本质上来看是完全不同的。 1.VO是用new关键字创建,由GC回收的。 PO则是向数据库中添加新数据时创建,删除数据库中数据时削除的。并且它只能存活在一个数据库连接中,断开连接即被销毁。 2.VO是值对象,精确点讲它是业务对象,是存活在业务层的,是业务逻辑使用的,它存活的目的就是为数据提供一个生存的地方。 PO则是有状态的,每个属性代表其当前的状态。它是物理数据的对象表示。使用它,可以使我们的程序与物理数据解耦,并且可以简化对象数据与物理数据之间的转换。 3.VO的属性是根据当前业务的不同而不同的,也就是说,它的每一个属性都一一对应当前业务逻辑所需要的数据的名称。 PO的属性是跟数据库表的字段一一对应的。 PO对象需要实现序列化接口。 VO是独立的Java Object。 PO是由hibernate纳入其实体容器(Entity Map)的对象,它代表了与数据库中某条记录对应的Hibernate实体,PO的变化在事务提交时将反应到实际数据库中。如果一个PO与Session对应的实体容器中分离(如Session关闭后的PO),那么此时,它又会变成一个VO。 由Hibernate VO和Hibernate PO的概念,又引申出一些系统层次设计方面的问题。如在传统的MVC架构中,位于Model层的PO,是否允许被传递到其他层面。由于PO的更新最终将被映射到实际数据库中,如果PO在其他层面(如View层)发生了变动,那么可能会对Model 层造成意想不到的破坏。 因此,一般而言,应该避免直接PO传递到系统中的其他层面,一种解决办法是,通过一个VO,通过属性复制使其具备与PO相同属性值,并以其为传输媒质(实际上,这个VO被用作Data Transfer Object,即所谓的DTO),将此VO传递给其他层面以实现必须的数据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