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lobal对象(全局对象)
《JS高级程序设计》中谈到,global对象可以说是ECMAScript中对特别的一个对象了,因为不管你从什么角度上看,这个对象都是不存在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个终极的“兜底儿对象”,换句话说呢,就是不属于任何其他对象的属性和方法,最终都是它的属性和方法。我理解为,这个global对象呢,就是整个JS的“老祖宗”,找不到归属的那些“子子孙孙”都可以到它这里来认祖归宗。所有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属性和函数,都是global对象的属性和方法,比如isNaN()、parseInt()以及parseFloat()等,实际都是它的方法;还有就是常见的一些特殊值,如:NaN、undefined等都是它的属性,以及一些构造函数Object、Array等也都是它的方法。总之,记住一点:global对象就是“老祖宗”,所有找不到归属的就都是它的。
2、window对象
前面说了global对象是“老祖宗”,那有人该问了,你把window对象置于何地呢?对,javascript这门语言现在这么红火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W3C将它作为写页面的官方脚本语言,但别忘了js它不仅仅可以用来写页面,也就是不仅仅可以用在浏览器中。window对象是相对于web浏览器而言的,它并不是ECMAScripta规定的内置对象,内置对象的定义是:“由ECMAScript实现提供的、不依赖于宿主环境的对象,这些对象在ECMAScript程序执行之前就已经存在了。”window对象是宿主对象也就是在一定的环境中才会生成的对象(这里也就是指浏览器),而global对象是在任何环境中都存在的。window对象具体也就是指浏览器打开的那个窗口。
3、document对象
简单来说,document对象是window对象的一个属性,是显示于窗口内的一个文档。而window对象则是一个顶层对象,它不是另一个对象的属性。document可以理解为文档,就是你的网页,而window是你的窗口,就是你的浏览器包含的。它们俩在没有框架的情况下可以说是等同的,在有框架的情况下就要区别对待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