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宝珠与宝玉无关。
此宝珠确实是个汉奸。
宝珠高大魁梧,膀大腰圆,一身厚实的皮肉,一副周正淡定的五官,如果没有人讲你根本不会把他和汉奸联系起来,可他确实给鬼子做过事,还能讲一口流利的日本话,在那个年代,说他不是汉奸,恐怕没人会相信。
这个汉奸不是小兵张嘎里的胖翻译,他吃西瓜买菜都会给钱,他的真身仍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虽然鬼子来了以后,他帮鬼子做事,多数时候他是和老百姓站在一边,他帮鬼子做的也仅是维持治安,催缴粮草,宣传政策,人们并未传述他有为非做歹的劣迹,他没抢过老百姓,更没杀过人。
还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已经很老了,而且家丁兴旺,儿孙满堂,但旁人从他的身形上看不出他有七十岁,他步法稳健,声音宏亮,喜欢赶着羊群,把鞭梢甩得叭叭脆响,那声音穿过村落和田野,让听者都为之雀跃。
我们这些娃娃喜欢围住他,听他讲战争年代的故事,因为他也喜欢回忆。那些故事都是他亲历的,他讲起来眉飞色舞,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他还会扬起鞭梢指向天空教我们几句日本话:叽哩咕啦,那是星星;咕啦咕啦,那是月亮。娃娃们笑得前仰后合,真难以想象他的舌头竟如干炒黄豆般利落,他不应该当汉奸,他该去电台说评书。
他是一个讨人喜欢的汉奸,高大如墙又幽默可亲;他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汉奸,他救过乡邻的命。
在鬼子占领的年月,有一次,一伙人从田里干完活回来,有说有笑,宝珠走在最前面,他远远看到几个鬼子在村口架起的机枪,那漆黑的枪口正对着他们,架枪的鬼子伏在枪拖上,单眼瞄着准星,三点一线,蓄势待发,旁边站立的正是治安会的太君,两腿分立,双手叉腰,目不转睛注视着由远而近的村民。
此刻的村民都看到了鬼子和枪口,说笑声戛然而止,没有谁再敢迈一步,只三秒钟,腿都已经软了,他们知道,只要一串子弹过来,这十几个人顷刻就会东倒西歪地升天,死都死得不明不白,家里的老婆孩子都没有看上一眼,没留一句话,太委屈了,真是太委屈了。
但是,谁不想求生呢?跪不怕,打不怕,唯独怕死,死了就没了,什么都没了,尤其是以一个顺民的身份死,死得太不甘心,他们都不想死,他们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宝珠,他们知道只有宝珠和太君私交甚好。
宝珠也不知所措,太君事先并未通知他有这个节目,莫非政策又变了?他要主动和太君打招呼,就是请安,还没等他开口,太君把右手高高扬了起来:“排荡!排荡!”
宝珠见势不妙,大喊一声“卧倒!”,嗵的一声扑倒在地。
其他十几个村民唿啦啦全都趴在他屁股后,抱着头,咬紧牙根等着枪响。
枪没响。
枪还是没响。
好漫长。
宝珠没有动,其他人谁都不敢动,他们听到太君的皮靴咔嚓咔嚓越来越近,自己的心越跳越高,“陈桑,陈桑!”
宝珠第一个站了起来,这时太君已经来到跟前,叽哩哇啦大声讲着话,夹杂着猩猩一般的笑声。
宝珠听明白了,原来太君想吃白糖,想让他搞点白糖。
误会消除,虚惊一场。
英语学不好可能找不到工作,汉语学不好是会吓死人的。
太君听了宝珠的解释,望着趴倒一地的村民哈哈大笑:“陈桑,你地良民,统统地良民!”
宝珠一边擦汗一边说:“皇军威武,皇军威武。”
这件事过去了几十年,宝珠给我们讲了也不下几十遍,可是每次他讲起来都眉目放光,手舞足蹈,俨然自己是高传宝附身。或许有人不认为是他救了村民,因为鬼子并不是真得要杀他们,但是在村民们看来不一样,当他们趴在地上等待死亡时,外人听不到他们粗重的呼吸,听不到他们如鼓点般的心跳,他们真如在阎罗殿前受了审,是懂日本话的宝珠将他们拉了回来。
这一次宝珠救了他们,也救了宝珠自己,解放以后处理汉奸日伪的时候,枪毙了不少人,宝珠侥幸逃过了一劫,这里有那十几个村民的功劳。
汉奸不是电影电视里刻画得那样猥琐,至少宝珠不是,我虽然不能看到当年他是否同样头戴黑沿圆帽,衣着开领长衫,但是以他现在的样子来看,及便他是那一身汉奸打扮,旁人也不会凭外表当他是汉奸,就如伟大的杰克逊,同样一袭黑色风衣九分裤黑沿帽,全世界的人为之疯狂,却没有谁说那是汉奸扮相。
故事至此好似也该结了,可是汉奸生涯并非宝珠的全部,汉奸是他的历史包袱,即便按当时给他扣的汉奸帽子,那也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宝珠有自己的生活,他有妻有儿有女,而且个个都值得表上一表。
基因是可以遗传的,宝珠的命运充满传奇而不乏彪悍,他把这种性格很好的继承给了后代。
宝珠的二儿子开砖场,很是有钱,据说他是敢说敢做黑白通吃的人物,他有如他父亲一样彪悍的身材,更有超越他父亲的彪悍作为。不过,他不像他父亲那样幸运,因与同样彪悍的一个农妇产生矛盾,他被其举报,不仅通过长年持久战后终被关了*,还被此妇咬断一根手指,名不虚传的悍妇。
燕越大地,多慷慨悲歌之士,或许我该开个专题细说此类故事,这里就不再赘余。
三儿子,人称瑞叔,好打猎,有一口自制的沙弹猎枪,家养数只猛犬,小时候从他家门口过,见那猛犬龇牙冲我狂吠,挣得铁链哗啦啦乱响,哪次都是小腿打颤后脊发凉,远远得贴着墙根绕走,好是怕怕。
那时候还没有禁枪,那时候野兔还遍地可见,那时候的冬天,银妆素裹,漫长极寒。每次大雪过后,瑞叔背起枪带着犬去打野兔,在深深的新雪里,他和犬的脚印绵延伸向远处,只听得空旷的天地里嗵的一声,闷雷一样,又一只可怜的灰兔兔升了天。
除了务农,瑞叔靠拉土挣钱,一天到晚要开着翻斗车急驰,有时候掘土装车卸车一人全包,那种辛苦常人难以想象,也只有他这样彪悍的身板能承受,好在也有时间休息,有雇主的茶水和烟。
瑞叔有一个儿子阿立,小学没读完就辍了学,上学对他来说没有挣钱来的实在,阿立先是帮他爸拉土,后来学会了开车自己拉,几年过后,谋到公交车司机的正职,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年过二十,瑞叔张罗着给他相亲,却一次不成,你想不到为什么,为什么?他喜欢上了跟车的女售票员,不到二十岁,按理说也挺好,农村没有*恋爱的条件,他们能这样自然结识算是少见的特例,可是瑞叔就是不同意,说到死也不同意。好吧,你不同意,我走行吧,于是某天下班阿立没有回家,他和售票员私奔了,对,私奔了。
城里人不会想象到私奔在农村是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难道他不怕瑞叔惩罚他吗?当然不,阿立是在瑞叔的铁掌和棍棒下长大的,瑞叔虽然能向从前一样一脚踹他几个跟头,但武力已经不能改变阿立的意志,阿立也不能以武拒拆,于是走了还珠的戏路。看来,传奇而彪悍的基因在阿立身上得到了完美的发扬。
说到这里还想到一事,各位可能不知道如今的村里有很多游贼的,每到夏天更是如此,有个贼很是不长眼,半夜摸到了瑞叔家,他不知道瑞叔家养了一群忠诚的猛犬,这下可好,狗一叫,惊醒了主人,“别跑!”瑞叔一个激灵翻下炕来,衣服都没穿就追了出去,那贼见势不妙,*而逃,阿立也被惊醒,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在后边狂追。一般人家喝走了贼也就完了,没人敢轻易去追,这父子俩不一样,不把你逮着对不起祖宗,那贼后悔也已经晚了,此刻早已吓得丢了两魂六魄,于是在这个盛夏的谷麦场,上演了一出精典剧:两个一丝不挂的猛男和一飞贼月夜狂奔,百米冲刺时后者被扑倒,继而哎呦呦之悲鸣传出数里。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有人问,阿立不是私奔了吗?对,是私奔了,可是已经回来了啊,阿立是他们家唯一的香火,怎么能因此断了呢?阿立已经结了婚,孩子都会跑了。农村讲无后有三,看,阿立还是很孝顺的吧。
至于宝珠,现在已经看不到他光着膀子赶羊的样子了,几年前他的传奇故事随他一道埋进了黄土。没有他帅气的鞭响,没有他叽哩啦咕的日本话,新一茬的娃娃们少了几分乐趣,还好他的彪悍之风没有失传,小阿立很快就会长大,很快。
16 个解决方案
#1
此宝珠确实是个汉奸。
#2
接分升星
#3
半夜都来捧场了呵呵 嗯 下一篇《哑巴》 敬请关注~
#4
节分撒
#5
又沉了
#6
#7
#8
乡土故事系列之二——宝珠 我是来接分的 JF [IMG=HTTP://WWW.97GOW.COM/EXPRESSION/RANDOMIMAGE.ASHX][/IMG]
#9
乡土故事系列之二——宝珠
#10
#11
先顶再看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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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哈
#15
好好!
#16
汉奸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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