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ribute attr( attr_id );
在delphi中应该怎么表示呢?
在函数中创建的对象,对象应该写在 VAR 与 BEGIN 之间,还是也可以写在BEGIN 与 END之间啊?
还是编程菜鸟,忘不吝赐教!
7 个解决方案
#1
var
p:Txxx;
begin
p:=Txxx.create(...);
p.tyy:=123;
...
p.free;
end;
#2
delphi中的对象,如果不是在其他对象自动创建的,一般都要手动创建。
#3
一楼的仁兄表达正确。
delphi中,一般对象都在类中定义,要使用对象时,用VAR来定义一个变量为该类,然后,在过程或函数中的BEGIN与END之间建立,若该变量为局部变量,就应在那里(过程或函数)建立那里释放,如果是全局变量,最低限度在程序结束前,由代码释放,当然,也可在用完不再使用时释放。
delphi中,一般对象都在类中定义,要使用对象时,用VAR来定义一个变量为该类,然后,在过程或函数中的BEGIN与END之间建立,若该变量为局部变量,就应在那里(过程或函数)建立那里释放,如果是全局变量,最低限度在程序结束前,由代码释放,当然,也可在用完不再使用时释放。
#4
表达完整。
#5
LZ,建议你去看一看语法知识,基础的语法不过关搞什么都难
#6
用该对象的类型创建
比如
FORM1:=TFORM.CREATE(nil);
比如
FORM1:=TFORM.CREATE(nil);
#7
LZ,建议你去看一看语法知识,基础的语法不过关搞什么……
[/Quote]
对的,谢谢您,学的太浮躁了
#1
var
p:Txxx;
begin
p:=Txxx.create(...);
p.tyy:=123;
...
p.free;
end;
#2
delphi中的对象,如果不是在其他对象自动创建的,一般都要手动创建。
#3
一楼的仁兄表达正确。
delphi中,一般对象都在类中定义,要使用对象时,用VAR来定义一个变量为该类,然后,在过程或函数中的BEGIN与END之间建立,若该变量为局部变量,就应在那里(过程或函数)建立那里释放,如果是全局变量,最低限度在程序结束前,由代码释放,当然,也可在用完不再使用时释放。
delphi中,一般对象都在类中定义,要使用对象时,用VAR来定义一个变量为该类,然后,在过程或函数中的BEGIN与END之间建立,若该变量为局部变量,就应在那里(过程或函数)建立那里释放,如果是全局变量,最低限度在程序结束前,由代码释放,当然,也可在用完不再使用时释放。
#4
表达完整。
#5
LZ,建议你去看一看语法知识,基础的语法不过关搞什么都难
#6
用该对象的类型创建
比如
FORM1:=TFORM.CREATE(nil);
比如
FORM1:=TFORM.CREATE(nil);
#7
LZ,建议你去看一看语法知识,基础的语法不过关搞什么……
[/Quote]
对的,谢谢您,学的太浮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