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也是一个合法的变量名(以下划线或字母开头,长度至少一位,且后面所有位都只能是下划线或单词字符(数字或字母),且不能与系统内置变量和关键字相同)。
“_”在python中称作丢弃变量,如果不关心一个变量(不需要引用变量的值, 或者不想给这个变量起名字),就可以定义该变量的名字为“_”,这是一个编程习惯。
例如:循环10次
i = 0
for _ in range(10): # 这个循环的用途是循环10次,但不用这个变量“_”
i += 1
print(i)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