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 川 省 测 绘 局
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
第三章 房产图绘制………………………………(3)
第四章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
第五章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10)
第六章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16)
第七章 房产变更测量……………………………(20)
第八章 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21)
第九章 附则 ……………………………………(23)
附录一:术语 ……………………………………(24)
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
第一章 总 则
1.1 目的
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
《*测绘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
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
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第二章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
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房产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
2.3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
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lOO米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200米左右。
2.4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2.5 主要技术指标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各主要技术指标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房产图绘制
房产图是房产产权、产籍管理的重要资料。按房产管理的需要可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以下简称分幅图)、房产分丘平面图(以下简称分丘图) 、房屋座落分布示意图(以下简称座落图)、房产分层平面图(以下简称分层图)和房产分户平面图(以下简称分户图)。
3.1 分幅图、分丘图的绘制按《房产测量规范》执行。
3.2 座落图的绘制可参照《四川省房产测绘示范文本(1)》。
3.3 分层图的绘制
3.3.1分层图应标注比例尺,一栋房屋的各层平面图宜采用同一个比例尺,并标注指北方向。
3.3.2各层图形应注明第x层或地下室、夹层、平台层等层次名称;夹层须注明第x层的夹层。
3.3.3房屋的阳台、外走道、室外楼梯等,其线条粗细、虚实都应按《房产测量规范》要求绘制在各分层图上。
3.3.4一般从下至上绘制房屋的一层到顶层的分层图。如果一张不够,可用多张绘制,然后一起装订。如果有几层的外围形状大小及数据完全相同,可只绘低层图形,并注明“x—x层”。
3.3.5分层图的绘制可参照《四川省房产测绘示范文本(1)》。
3.4 分户图的绘制
3.4.1分户图是在分层图的基础上绘制的细部图,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该套房屋的平面尺寸及周围关系,以明确异产毗连房屋的权利界线,供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附图使用。
3.4.2以户为单位绘制分户图 (当第i至n各层分户户形完全相同时,第i+1至n各层分户图以第i层代替,并在第i层后简注(第i+1至n层同)(i=1、2、3…n)。
3.4.3跃层、复式房屋的分户图应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
3.4.4房屋内有层高低于2.20米的部位,应以虚线区分其范围,注记边长,且在其范围内注记“层高小于2.20米”。
3.4.5分户图的其它图形规格技术要求按《房产测量规范》执行。
3.4.6分户图的绘制可参照《四川省房产测绘示范文本(1)》。